這種沒有營養的對話,我可不可以不要繼續?但——“我得罪你舅舅了?”關鍵的問題。
“噢,把他徹底惹火了。那可是他的得意之作,經營不到幾年,就毀在你手上。他怎麼找你也找不到,只能找我幫忙了。”右耳的毒蛇,吐出了紅信。
“洛神之舟啊!”我也站累了,學他靠上籬笆。“今天才找上門,你舅舅夠遲鈍的。”這一天終於來了。
“他是他,我是我。找你,用了我三個月。”他暴戾的氣息毫不掩藏,令隔著籬笆的小院子了無春意。
“嗯。這麼說,你還不錯。”那他也不是普通的殺手。
“衝這句話,給你個機會。”他低垂著頭,卻醞釀著令人驚恐的訊息。
機會?“做什麼用?”
“從我這兒保命的機會。”他站直了。
“你做得了主?”攻心呵!
“激將?你也不笨。”他卻看穿得如此輕易。“聽著,從明天開始,連續七天,我會在同一地點待上一小時。星期一到星期五是晚上八點開始,週末是晚上十點開始。七天內找到我的話,我就不殺你。”
我不由笑了笑,“這叫什麼機會?城市那麼大,郊縣就有幾十個,怎麼在七天內找個炫?”
“就在市區裡。至於方法麼,隨你。你可以找任何人幫忙,我無所謂。”他叼煙的姿勢邪惡,但也很英俊。
“再給個提示。”我在這時候,竭盡全力幫自己爭取最大利益。
“那個地方什麼都有,包羅永珍,也屬我的個人興趣。”他白色風衣揚起,就像海上高揚的帆影,準備啟航。
“名字。”我喊住他。
“夜日。夜晚的夜,日出的日。記住,再等你最後一次。”他的聲音夾帶了死亡的訊息。
我幾乎筋疲力盡。沒見過這麼邪惡的人,擁有生殺予奪的權力,彷彿是天生的死神。他的性格也難以判斷,雖然好像給了一條生路,但言語間並沒有憐憫。他單憑喜好做事,但絕對自信。他已經料定我找不到他,而七天後也必定會履行對他舅舅的諾言。在他眼裡,我已經是一個死人了,所以他不怕對我說實話,也不怕我逃走。這人有強大的力量,而偏偏讓我遇上了。
“怎麼這麼倒黴?”我最近過得也太慘了點。
回到家,我把事情對踏歌和白明明說了,踏歌一臉凝重,明明有點一知半解。她並不知道洛神的事和我的關係,卻完全不問,我就沒說。
“總而言之,因為一樁舊怨,對方要殺你。但也給了一個不殺你的可能,只要你能在七天內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