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我對收藏一竅不通,而且我喜歡賞畫多於買畫。”
“喜歡的東西當讓要自己珍藏。”漂亮女兒開口。
“正因為喜歡,才希望跟別人一起分享。”我的理解。
“小姑娘說的好。”中年叔叔誇獎,“不勉強你。”
“土裡土氣。”那女兒說的很小聲。
“這是你母親教你對待客人的態度嗎?”中年叔叔突然嚴厲,“道歉。”
“不要。”女兒站起來往外走,“還有,我一點都不想跟你吃飯,你可以不用裝成慈父,因為你對陌生人都你對自己的女兒好。”
我看著這一幕,不明所以。
“想點什麼?”中年叔叔親自遞選單給我,彷彿歲女兒離席根本不在意。
“您來過這家嗎?”我問。別人家的私事不歸我管。
“來過幾次。”他對我很耐心。
“您能推薦最好的給我嗎?”我虛心求教。
“如果你不像其他女孩子那樣減肥,波士頓龍蝦是這家主廚的簽名菜。”他很喜歡這個懂禮貌的小姑娘,看著順眼,和她說話,心情也好。
“不,不,我最近已經嫁人,可以不用減肥了。”我連忙擺手。
“結婚,還可以離婚。”妻舅帥哥微笑。
“如果因為我身材沒了就離婚的老公,不要也罷。”膚淺。
中年叔叔開懷得笑了,“不錯。”
弟弟叔叔大概是唯一因為侄女離席而不安的人,他攢著眉心,“大哥,小愛——”
“看看,被你們寵成什麼樣子,眼裡還有我這個父親?”中年叔叔臉色凜然。
“她還是個孩子。”弟弟叔叔也站起身,推推妻舅,“最近不太平,我們看看去,她只聽你的。”
“姐夫說的對。家裡就這麼個寶貝丫頭,平時那麼多人寵著慣著,再下去,偶不能收拾了。”妻舅不動,“我不去,要去你去。”
弟弟叔叔走了。
說實話,我很羨慕那女孩子。單親家庭長大的我,很希望也有這樣的男性長輩,可以被寵得理所當然。
“不好意思。”中年叔叔說。
“沒關係,您不用這麼說。”我才不好意思。
雖然走了兩個,踏歌幾乎沒說話,妻舅偶爾插話,主要是我和中年叔叔聊天,天南地北,和他竟然還很投契。
過來一個黑衣男,“大哥,打嫂的電話。”
他雖然冷哼一聲,但還是衝我笑笑,“我去接個電話。”
我做個請的姿勢,他走到包間裡去了。
“想不到,姐夫這麼能聊。”妻舅說。
“您要添酒嗎?”侍者不在,晚輩主動,我拿起酒瓶。
他伸過手來,“不敢勞女士動手。”
我還在愣神,他已經拿過酒瓶,替自己倒了半杯,呵呵輕笑。那張乾淨清爽的臉,眸色卻變深,透露出心機重重。
“藍蒙。”我說出令自己不敢相信的名字。
瞬間,踏歌已動。
我攔住踏歌。
十指交叉,大拇指磨挲著下顎,“你這麼認出我的?”藍蒙似笑非笑。
“你的手沒改掉讓人討厭的毛病。”碰到我時,在手背上特意擦了擦。
“沒辦法,情不自禁。”藍蒙加深了笑意,“畢竟我想了你三年多。”
噁心的我,咬著嘴唇,才能避免開罵。
“不過,我想到你也對我念念不忘時,心情就很舒暢。你追著我的替身那麼久,讓我激動澎湃。”他說話慣常得誇張。
“你能不能好好說話?”我受不了他的白腔白調。
“小鳳兒,我以為你會喜歡。”他的表情,真像我打擊到他了一樣。
“誰會喜歡啊!”我就快吐槽了。
“那好吧。”他將兩手平攤在桌上,不再笑得虛偽,“你還記得我說過的話麼?”
“我不需要記得你說過什麼,只要記得你做過什麼。”眼前這個男人是殺害平安的兇手,我眼紅了。
“鳳顧鴻,你在小看我。”他眼神放出芒刺,“我說過,會讓你痛不欲生,你卻只惦記一個死人。”
“這條命我會讓你親自還。”我從沒小看他,這個男人的手段我見識過,領教過,但並不比代表我會退縮。
“怎麼還?”藍蒙冷笑著,“以命抵命?你連殺人都不敢。”可那個如血蓮般的絕美身姿,他記憶猶新,每每思及,血液就沸騰起來,想讓寧折不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