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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我飛身上馬,往場中央跑去。
突厥男子爭強好鬥、剽悍勇猛,所以賽馬、摔跤、射箭這三樣就成了衡量突厥男子有無本事的標誌,能在這三項比賽中取得頭名的人,無疑將享有極高的聲譽、獲得無上的光榮。
賽馬場上的人無疑是最多的,草原上長大的男兒哪個不熱衷於騎馬、馴馬、賽馬呢?我望著賽馬場上的那些騎馬人精湛的表演,不由得也心癢難耐,全身所有的冒險細胞都被啟用起來。我策馬奔向賽場,細細聽著比賽規則。規則其實很簡單,看誰先跑到終點,將掛在高臺上的旗子射下來就可以了。
隨著一聲令下,無數馬匹潮水般奔騰而出,前路頓時煙塵大起,那氣勢猶如風雷迸發。鬃毛飄飄,馬兒昂首長嘶,身上激烈抖動的健壯肌肉,有著一種原始而野性的美,馬蹄飛揚捲起的塵土似乎把太陽也遮蓋住了,草原顯得更加朦朧迷人。
奔雷般的馬蹄聲和幾乎在顫抖的草原使場上比賽的人熱血沸騰,體內的鮮血已被萬馬奔騰的場面點燃了,個個拼盡全力策馬奔跑著。
而周圍的觀看助威的人群則發出類似狼嚎一樣的聲音,那聲音無疑是對場上拼搏的人們一種最震撼的鼓勵。
我的騎術在江都的時候由宇文成都親自教授,日夜操練,已是個中好手,普通人勝不了我,很快所有的賽馬手都被我甩在身後。但卻有一匹黑馬始終甩不掉,一直與我並駕齊驅。
我偷空瞥了一眼,那確實是一匹好馬,在陽光的照射下,它純黑色的皮毛光亮耀眼。
是他!剛才的那個黑衣的蒙面人,他的馬術顯然不弱,只見他身體前傾,半伏馬背上,雙腿緊夾馬腹,不時揮鞭策馬,一點點地拉近我和他之間的距離。他完全不去看其他人,只是緊緊地跟著我,彷彿這只是我們兩個人的競爭。
他追上來了!我不敢再看,轉頭專心致志地駕馭著。追風不愧追風之名,在轉彎時居然側過身子,前蹄騰空,後蹄用力朝後猛蹬,瞬間又將那黑衣人甩在了身後。
此時我什麼也聽不見,只聽見馬兒前進時發出的喘氣嘶叫聲,以及馬蹄扣擊地面時發出的噠噠聲。
心中只有一個念頭,加速,加速,再加速!
終點近在眼前,已經可以看見那旗杆了,我微彎身取過弓箭,拉弓搭箭朝那旗子射去。在這個瞬間,我忍不住地側頭看去,那黑衣人居然也在同一時間搭弓引箭,他的整個射箭的過程都是在一路飛奔的馬背上完成的。
我有些吃驚,在奔跑中的馬背上騎射本來就是難度很高的事情,而此人發箭的速度竟然如此之快,甚至連稍稍瞄準也不用,就直接將箭射出。
兩隻箭不偏不倚,同時射中旗杆,旗杆嘎吱一聲,便倒了下來。
我不敢遲疑,催馬上前,從馬背上俯下身去,想拾起那旗子,黑衣人卻在這個時候也趕了上來,分明已近到眼前,他卻忽然從馬上消失了,我定睛一看,原來他已俯身到了馬腹之下。
他迅疾地伸出手來,卻不是和我搶那落在地上的旗子,而是伸手扯掉了我的頭巾。
我吃了一驚,一甩頭,滿頭凌亂長髮驀然朝後隨風劇烈舞動起來。
“混蛋!”我低罵一聲,探過身去,手腕一翻,便將他臉上的黑布拉了下來。
但我這個動作卻使兩匹馬靠得過近,眼看著我就要和那人撞在一起,他伸手摟住我的腰,抱著我一起滾落在地。
我被他緊緊地護在懷中,兩人在草地上滾了好幾個圈才停住。
“是你!”他將我壓在身下,我頓時動彈不得,掙扎著抬起頭一看,他也正低下頭望著我,那雙淺褐色的眼眸裡透著野狼一樣的光芒,他就是那日闖入江都皇宮的突厥人!
正文 第七十一章 突利與阿史那燕
“很高興你還記得我……呵……”他大笑起來,將我摟得更緊了,“原來你也對我念念不忘。”
“你!”我又急又氣,可惜此刻沒心情與他鬥嘴。我猛地一發力推開他,抬眼搜尋了下四周,場上的比賽依然熱火朝天,並沒人注意到這邊的動靜。我迅速起身,五指成梳,利索地將長髮挽好。
我跑回去拾起掉落在地的旗子,正想飛身上馬,那突厥人卻一把拽住我的胳膊,攔住我的去路。
“放手!”形勢危急,我也顧不得許多了,清喝一聲,使出壓箱底的本領,運起十成力,左掌劈出,同時足下使出一個腳絆。
倉促間,他後退一閃,腳下一個踉蹌,便往後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