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交給大臣,只要能遞到他手上就行,她把竹簡亮出來,向前舉,“大人,這兒有一封王后的親筆信,是寫給息王的,能證明王后根本不配做我們楚國的王后,她只是視寵而驕,矇蔽了國王的眼睛,她懷上的孩子根本不是我們國王的,只是息王的。”
“噢?竟有這等事!”此事事關重大,非同小可,大臣本人雖然反對楚王立息國的王后媯公主為楚王后,可是,也只是為大局著想,並無個人恩怨,現在也一樣,媯公主懷的如果是息王的孩子,還有可能被楚王立為楚國的王太子,事關楚國將來的命脈,豈可小視,“快,把書信呈上來。”
下人接過丹女手上的竹簡,緊走幾步,遞給大臣。
大臣仔仔細細前前後後看了竹簡兩三遍,他肯定,“這的確是王后的親筆信。不過,這樣就能證明王后信上所說的肯定是真的,能取得國王信認,讓國王治裁王后?”楚王對媯公主迷戀到什麼程度,大家都清楚,都咋舌,僅憑她自己的一封信,就可以取信於他?就算這一切都是真的,楚王如果還是不肯放棄媯公主,這件事又會怎樣收場?這些都是問題。
商量計策(十二)
“大人,事在人為,王后親自確認,還不足以取信,還能得到什麼樣的證據?事關我們大楚國將來是有誰來統治,關乎國之根本,再不足以取信,不管國王自己是個什麼態度,也應該本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態度,謹慎處理,在早朝上公開提出來,讓大家給個公斷吧。”哪怕只是讓盡多楚國人懷疑媯公主懷的不是楚王的孩子,就沒有她和她的孩子的好日子過吧,至少不可能再被立為王太子,也是有效果的。
“的確,這件事,不應該隱瞞,應該公諸於眾。”只是交出這封信,並不表示太多個人態度,看楚王到底怎麼辦,總不至於因此就殺了他吧。眾人的眼睛是雪亮的,還希望可以勸楚王不要再對媯公主那麼好,讓她為所欲為。
丹女看大臣同意了,她還有囑咐,“大人,小女子只是一片好心好意,只為我們楚國江山永固、不至於落入他人之手著想,大人可不要連累到小女子,還希望留小女子一條活命,將來還有為大人效力的機會,大人只說是在路上撿到的這封竹簡,並沒有見過小女子,可否答應小女子這一個請求?”
大臣不答應恐怕也得答應,丹女又沒有露出真面目。沒有把握,她就不來了。
“你放心去吧。我不會說出這封信我來自何處,我就講它是我撿到的。”大臣向女人保證,他還有疑問,“你難道僅僅是為了我們楚國,就這樣做?”如果被楚王查出來,就算他不得已廢了媯公主的王后,就憑他對她的珍愛,也得遷怒於與整個事件有關的人,生死攸關,這個女人也太大義凜然了吧,莫非,沒有自私自利她自己的目的?
“我還為了什麼,大人不必操心,大人問,我也不方便說,不會說的。大人總不至於因為我懷有其他個人目的,對這件事就聽之任之,不管吧?。”丹女還是看得準這個大臣的。
“那倒不會。明兒一大早,早朝之上,我就對國王言明此事,交上這件證物,看國王到底要如何發落。”大臣還不信了,媯公主親口承認事實,親筆寫下證詞,楚王還能怎樣袒護她,為她辯解。
商量計策(十三)
“多謝大人主張正義。小女子不便久留,告退。”再晚些時候,王宮的門就要關了,被查出來宮人夜宿外面,倒不要緊,再被查出來與告發媯公主有關,那就慘了。
第二天,楚王照常上早朝去,丹女溜進他和媯公主的房間,並不叫醒熟睡中的人,就開始嚶嚶哭泣,哭聲越來越大,誰讓睡覺當中的人睡得太死,直到現在還不醒呢,如果被人發現她在這兒,就不好了。
媯公主終於醒過來,是被丹女吵醒的,“丹女?你哭什麼?”
“王后,大事不好。我帶著王后的信,走進國驛館,到無理國的院子前,再摸身上的信時,它居然不在了,不見了,不知道丟哪兒了。我順原路返回,一直找到天黑,都沒有找到,趁王宮關宮門前,趕回來了。”要和大臣撿到的說辭對得上號,反正媯公主又不會查問信到底丟在哪兒,丹女有把握,能糊弄過關。
“信丟了?”媯公主不想丹女從中會有什麼貓膩,她遺憾的是,“那我寫給我的息王的話,他就看不到了,這可怎麼辦呢?”
“我一宿沒有睡好,一開始,看國王一直都在,後來和王后睡了,沒空隙,我自己也害怕,不敢跟王后說,怎麼躲也躲不過去,現在就只好向王后坦白。王后,你要怪我、罵我、責罰我都可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