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行宮只有十餘里,並不算遠,周圍上萬頃的田地、牧場、山林都是平虜公府的。
這個時節,綠柳才黃半未勻,在西北的北疆不少地方,冰雪甚至都還未化,人人出門身上都得裹著皮袍子,戴著皮帽子——都說二月春風似剪刀,這風吹在臉上那可真的象剪刀的。
就在河渡口的不遠處,有著一個小小的駝城,以這個駝城為中心,沿河蔓灘,人來人往,人聲沸騰,煞是熱鬧,宛然市廛。
這裡就是草市,或者說墟集。
一般來說,草市或在城外,或在道旁路口,或在河渡之所,乃是底層黎庶百姓自發形成的集市,很多時候人們就是在自家貨物上插上一根草標,表示此物或此人在此典賣的意思,不管你是賣人還是賣貨,通行插草為記之法。又因為這種集市早先是百姓私人自發聚集形成,並不是合於皇朝法度的‘官市’,所以在北方及江淮,統統稱作‘草市’,而在嶺南多叫作“墟市”,不過也有稱為“坊場”的。自宋代以來,官方也在草市中抽取商稅、酒稅等,卻是將這種百姓私人自發形成的集市納入了官方的管轄。
儒家在修身齊家方面講究一個‘父嚴母慈’,所謂‘子不教,父之過’是也;但同時也講‘父慈子孝’,當然這兩種說法是各有偏重的方面,總括起來說兩者並不矛盾,如果沒人提‘棍棒底下出孝子’這句俗語的話,完全可以相安無事。只是對於儒家的種種說法,雷瑾其實是很有點不以為然的,甚至是深深懷疑的,因為在儒家這個大框架裡面,除了‘父嚴母慈’、‘父慈子孝’的說法之外,尚有‘三綱五常’,有‘父為子綱’,純從字眼上說,這些都沒什麼問題,但是父親教子女,具體的又該是怎麼個章程,那就是大家糊塗帳一本,人人看法各異,當中有著許多可以隨意解釋引申的漏洞和空子,一以貫之的仍然是儒家那種‘大而虛’和‘形而上’的做派,凡是掌握了學術權威的所謂當世大儒,凡是掌握了士林清議的所謂儒門大家,都可以按照自己個人的理解、想法、意圖和政治傾向,夾帶著自家的私貨,將儒門典籍給‘註疏’給‘引申’了,以致後世儒家你一引申他一解釋我一註疏,什麼‘以孝治天下’的國憲國策,什麼論資排輩的綱常大道理,統統是氾濫過度,為人子女者最後簡直就是父母的物品或者奴隸,任何‘被認為’是‘忤逆不孝’的言行都是不允許的,‘孝道’在這個時候就完全失了中庸之道,背離了儒家‘中庸’這個本原,因而在實際中反而是‘說一套,做一套’、‘當面是人,背後是鬼’的搞法盛行於天下,道德腔調越高者越虛偽。
雷瑾生性是不拘於禮教的,他每年都會帶著自家的子女一起微服出遊,什麼踏青,秋遊,冬獵,騎馬,野炊,登山,放鷹,牽犬,喝酒,打馬吊,步打擊球,簡直就是無所不為,為的就是讓子女們開眼界、廣見聞、增閱歷,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長於深宮婦人之手的子女,他年豈能成大器?只是雷瑾如此這般,放在儒家士人眼裡,那就是沒有‘嚴父’風範,更無半點‘慈父’模樣,他這完全就是嬉遊嘛,還教壞子女,真是上樑不正下樑歪,己身不正,何以正人了?只可惜雷瑾根本不在乎清流士人的風言風語,我行我素,該幹嘛還幹嘛。
這不,雖然如今西面一線的形勢緊張,暗流洶湧,雷瑾在年初例行巡視河中府周邊數省春耕、水利情況的行程中,在暫時駐蹕於行宮的這幾天,仍是抽出時間帶著隨同巡視的幾個子女微服出遊,而距離行宮不遠的這一處渡口草市顯然就是他們微服出遊的主要目標之一。這麼多年,雷瑾在‘微服出行’的情況下,都保持著並不刻意察訪民情,也不刻意瞭解民情的習慣。出遊就是出遊,期間不辦公事,當然如果有什麼事硬要撞到他的刀口上,呵呵,那就是某些人倒黴了,卻怪不得他了,所謂‘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嘛。
這次隨同雷瑾微服出遊的子女總共有二十三名,要麼是年齡尚小,要麼就是武課的修為基礎尚未打紮實,暫時不被雷氏元老會許可參加‘獸域修行’,其中大半是公府側室姬妾所生養的庶出子女,還有就是雷瑾歷年所收養的‘假子’和‘義子’中的幾位——當然了,‘假子’與‘義子’之間的區別並不是很大。只是‘假子’關係更近一點點,是實實在在的公府養子,享有與血親庶出子女同樣的繼承家業之權,需要改姓並錄入宗譜,但不承繼宗祧,而‘義子’則稍為遠一點,屬於‘乞養’,通常是改姓而不錄入宗譜,亦無繼承家業之權,類似於‘乾親’,但‘義子’即便才具平庸,一生的安富尊榮還是完全可以期待的。比起外姓人而言,乞養在平虜公府的‘義子’,當然要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