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薦者是什麼人,不管是凡人平民還是卑下濺民,也不管是漢人還是蒙、回等異族人,只要身家來歷清白,不是奴隸之身。 都可以憑一紙‘薦書’, 申請在其自認為可以一展才能的某個衙門官署中試用十天(期間只發給口糧,不發銀餉),並由西北幕府“吏曹”“禮曹”等相關曹署統一安排試用考核,若在十天試用當中,考核合格。 並得到該官署相關官長的認可,試用考察可向後順延至三個月(若官府確有需要,最長可試用考察一年,當然這是有正式糧餉發給的試用考察期);只要該人確屬可用之才,試用期滿之後即可正式任命差遣,但仍需延後補考‘春秋官試’和“職官正試”合格。 這其中,只有情形特殊的監察院不需經由“職官正試”考取職官或者經他人舉薦而入仕,而是由各方聯名推舉,再由平虜侯髮狀委任,是西北幕府官僚體系中的唯一例外。 不過監察院這個特殊衙署。 匯聚了西北各地儒士名賢和形形色色的“爵士”。 地位固然尊崇榮耀,俸祿卻最為微薄。 暫時也沒有什麼人想透過“職官正試”謀取監察院地官職。
現在無論是長史府、軍府、審理院等直轄的官署,還是名義上仍是帝國治下府縣的衙門官署,都擁有數量相當龐大的試官吏,即便是那些落選的‘試官吏’,也不愁沒地方去——各大商社、塞北諸城,到處都缺識文斷字的人手,落選的‘試官吏’也是有人搶的——誰讓西北苦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