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雨學習,看來就必須滿足他的好奇心了。否則我肯定達不到目的。
第二十六章 學習(二)
我拿起吸水筆寫道:“這支筆是我陪歐鎮雨做了第一筆生意時,那個西洋人送我的,所以不要再問我這支筆的來歷了。至於我都成親了,還要出來工作是因為我的丈夫不喜歡我,我和他打賭我若能出來做事並且堅持道歐鎮雨娶如春小姐那天,那麼他就可以休掉我,從此我們會不相干,老死不相往來。”
“不對頭,小女人你在騙我。因為歐一定會娶他的表妹如春是一個既定的事實。整個滁城誰不知道,歐與如春青梅竹馬,兩小無猜,郎才女貌。如果不是半路忽然冒出了個司馬芸芸,他們早就成親了。你那麼聰明,怎可能不知道這是一個必輸的賭約呢?你不可能打這個賭的,因為以你的容貌如果被休掉了,在這個男尊女卑的社會里,你根本無法存活。就算退一萬步來說就算你再有才也不行,因為沒有一個男人會要你的,不管是嫁人,還是出來做事。因為你又難看又是一個啞巴。娶了你,會讓那個男人沒面子,僱用你的人也會覺得沒面子,雖然有才可惜不能說話,所以你只能和人透過文字交流。可是這個社會上畢竟會寫字識字的人太少。你瞧,歐今天不就沒有帶你出去,我想八成就是因為覺得沒面子。男人可是非常重視面子的。”
“可我就是和他賭了這個約。歐鎮雨順利成親,我就離開他。”
“小女人,那你怎麼說服歐僱用你的呢?”嚴凌飛非常迷惑地問著我。
我不可能把我和歐鎮雨的關係說出去的,於是想了一下寫道:“我向歐鎮雨保證我會幫他賺到一筆數量龐大的銀子而已,而且不要一分酬勞。世人都愛財,歐鎮雨也不例外啊,那麼他有何理由拒絕我呢?”
“你識字,彈得一手好琴,會算賬,會說洋話,還懂得急救。我想你應該出生在一個非常了不起的家庭,至少是達官貴族的家庭。可是我倒沒有聽說過哪個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