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忙,反正她生來追求正義。”
鄧思敏聽出他對金小田的嘲笑,替金小田辯護道,“金律師一直遵守事務所規定。上次我的案子,她帶我先去繳費才開始的。”
吳明放下碗,笑著搖頭,“你誤會我了,我其實挺欣賞她的,像她這樣的人不多了。她一個,黎正一個,都是好人,生性光明。如果社會多幾個他們這樣的人,就會少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撿到錢包繳公的人要賠錢,扶起老人的孩子要賠錢,要我說,該罰,重重罰幾個就好了。”
鄧思敏也笑了,“吳律師你開玩笑,平常你不總說要用法律公正、公平地看待社會現象,不能感情用事。”
“我喝醉了。”吳明清楚地說,讓鄧思敏忍不住盯著他又看了幾眼,他表情嚴肅,不像喝醉啊?就是數秒間,吳明站起來筆直走向他的臥室倒在床上。鄧思敏跟進去,他已經發出均勻的呼吸聲,明顯地睡著了。
還真是說睡就睡,到底是多累,才會倒頭就睡。鄧思敏一邊嘆氣,從吳明身下抽出被子,替他蓋在身上,一邊看著他的動靜。吳明雖然是男性,但臉上的面板特別細膩,看上去就已經是彈性很好的樣子。他的眼下有一點青影,估計長期欠覺的緣故,但長而彎曲的睫毛垂下來,跟蝴蝶的翅膀似的,微微的還有些顫動。
鄧思敏弄好這些,替他拉上門。關電腦前,她刷下屏,有個新帖子浮在論壇上方。她忍不住開啟,打算看一眼就關機去睡覺。
這個新發的帖子標題很長,“為何寶馬女頻出腦殘,又有商業街打人事件”。內容是說寶馬女在商業街沒打轉向燈,差點和一電瓶車相撞。電瓶車主不滿,指責她不會開車。寶馬女把車停在路中央,下車和電瓶車主吵架。又打電話叫了兩個壯年男子來,揮棒把電瓶車主打傷。隨後寶馬女揚長而去。電瓶車主報警,警察來後,和在場人瞭解完情況,說此事不由他們管,該由交警管,也走了。
因此事不了了之,有人將其經過發上論壇,引發一片議論。
不少人認為必須人肉“寶馬女”,從人海中找出她來加以制裁,讓其承擔打人的後果。但沒人拍下照片,僅記得部分車牌號。
光天化日竟有此事,鄧思敏簡直不敢相信。她一個勁往下翻頁,想看後面有沒有知道這人的真實真份。誰知翻到二十多頁時,她看到一個熟悉的名字,有ID言之鑿鑿地說他認識車主,車主姓金,是最近本地很受矚目的某種田大戶的獨生女,一貫霸道,仗著父親的名頭,自己又在某事務所做律師,動不動壓人,說不過的時候經常揚言可以找短期幫工打人,警察也不會管她。
在網路時代,人的資訊很容易在不經意間洩露出去。再翻幾頁,有ID把金小田的照片貼了上去,是她參加會議時被拍到的。她低著頭,像是在看手機。不是正面照,但熟悉她的人綜合上面的資料很容易知道說的就是她。
鄧思敏越看越急,她敢肯定不是金小田做的,偏偏金小田的車牌號有幾個字母跟帖子裡披露的相同,估計是被人誤會了。她來不及多想,跳到尾頁發了個言,“沒有確實的證據不要隨便指認,不然以後你的良心會不安”。
她點了釋出,卻沒看到自己發的言,原來水大被沖掉了。在她發言後,有N多人把她當作靶子,冷嘲熱諷者有,也有粗暴的直接認定她是金小田的馬甲,叫喊人肉具體名字地址的更多了。
鄧思敏連忙又發言,“第一,我不是馬甲。第二,在網上亂傳不確實訊息會受到法律懲罰。”
她剛發完,下面的留言更是說什麼的都有了,還有人立馬查出她的IP地址發在上面,美名其曰揭皮,“這人肯定是寶馬女馬甲無誤,看她口口聲聲的法律,沒錯了。”
我什麼時候口口聲聲法律了!鄧思敏氣得額頭爆青筋,趕緊又發言,“拜託你們看清楚,我哪裡是寶馬女?我只是認為,有些事最好有了證據再說。不要以為躲在網路背後不會被揪出來就什麼都敢說。生活中不會對人說的話,最好網上也別說,兩者是一樣的,都反映人的素質。”
這下更炸窩了,有人甚至分析了她的發言,看有多少片語是類似的,可能是什麼性格什麼職業。
鄧思敏憤然,打字打得飛快,“全不對!我是外地人,一個小打工的。”
可惜她說歸說,別人不信。
吳明凌晨時醒來,口渴起床喝水,看見鄧思敏還在電腦前奮戰,桌上電腦旁盡是紙團。他以為自己睡過頭了,一看時間是凌晨兩點,“你在幹嗎?”
鄧思敏被氣哭了無數次,兩眼腫得像桃子。她轉過頭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