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妙了,而且操作得好,不但可以把錢牢牢地盤活到自己手上,這過程恐怕也是好玩刺激得很。“記住,找的律師一定要可靠!還有,最近沒事就多和你過去那些法院的朋友走動走動,尤其是經濟庭的。”
袁沁藍覺得餘飛臉上的那種興奮透著些怪異的味道,讓她心裡反倒充滿了不安。他不明白他這到底是打的什麼主意,又是谷華、又是銀行、律師、法院的,這些會有點什麼聯絡。她一再追問,餘飛卻再不肯說什麼,只讓她按自己的意思去辦就行了。
接下來的日子,餘飛夫婦與汪家走動得比往日更勤了些。袁沁藍對谷華的脾氣是一摸就透,本來就來往得已經很投契了,這來往一頻繁,更加像是多年至交無話不講的樣子了。袁沁藍一次裝作無意地說起銀行貸款的事,谷華當即就說這麼小的事太容易辦了,馬上就給她介紹了海河銀行的信貸經理施楠。
袁沁藍在餘飛的授意下,又單獨請施楠吃了幾次飯。當然,吃飯不是目的,主要是為了摸清施楠的喜好。第一回,施楠在接到袁沁藍遞來的一盒人參時假意推讓了一番,走的時候還是帶走了。但這一頓飯態度是並不很熱情的,問到貸款的一些事情也只是講了他們行裡的一些規矩,最多也就講了下哪些紅線闖不得,也算是看谷華面子才教袁沁藍的。
但第二回,施楠的態度立馬就不同了,完全可以用殷勤來形容他了。袁沁藍知道餘飛又猜對了,這人是真愛財。原因在於,他們在送出去的那盒人參裡,用五萬元現金替換了人參。
這以後,袁沁藍又請了施楠幾次,零零星星地送了他一些昂貴的禮物,再沒送錢,但話卻說明了,只要以後合作得好,每次都會給他不錯的提成,施楠當然是一拍即合,拍著胸脯說沒問題。
第325章 再攜手(都市頁面推薦加更)
餘競冬真將才買來的創業大廈轉到了萬豐,但他同時提出一個條件,那就是要餘飛以手上百分之十六的股份來換。對這個條件,餘飛倒沒什麼意見。在他看來,關碧雲一死,戴在餘競冬頭上的緊箍咒就沒了,自己和餘競冬再次分家那是遲早的事。而現在的競豪還不如自己的萬豐,唯一優質的資產就是這個新到手的創業大廈了。餘競冬寧願用這個專案換自己那百分之十六的股份,他覺得這倒是好事。
當然,他也不會傻到就這樣直接答應了,他要求餘競冬將當初楊隱從自己手裡拿去的“臨湖別苑”商鋪還給自己。他回競豪後就發現,原本在這自己手裡怎麼也賣不掉的這批商鋪,現在經楊隱的手一包裝,竟然每平方的租金已經高達八十元。很多人都想將商鋪買下來,但楊隱原來一直不肯賣,後來餘競冬又顧不上。而他自己一直就有想法將這個盤子挖回萬豐,然後賣掉。現在有這麼好的機會,當然要提出來。
餘競冬對餘飛的貪婪已經看得一清二楚,但他還是爽快地答應了他的條件,他只要求餘飛一定要和自己攜手吃掉恆河投資。他告訴餘飛,這個仇如果不報,他會一輩子睡不安穩。
餘飛想到自己馬上就可以狠狠地賺上一筆,對餘競冬的要求自然是一口應允,再說了,吃掉恆河也不是壞事,就餘競冬的心機,到時候怎麼都可以在恆河分一杯羹。
與餘飛辦完手續,競豪的賬面上所剩餘的資金只有區區九百多萬。而餘競冬手上可以用來銷售的樓盤一個也沒有了。如果一定要賣哪個專案來獲得流動資金,只有當初楊隱開發的匯金專案,因為楊隱的堅持,留了一部分的物業對外出租,現在倒是可以用於銷售。另外,沈蘊秋在離開競豪前也在s市為競豪買了一塊地。只因為那塊地所處位置並不理想,又是辦公用地,餘飛和袁沁藍才看不上眼。但如果要將這塊地轉手,也不見得能賣出好價錢。
想來想去,餘競冬決定還是先還了楊隱那六百萬再說。實在不行就回趟美國,把關碧雲留給自己的物業處理了,應該可以救急。
楊隱剛從梅州回到s市,就接到餘競冬的電話,說是請他吃飯,順便把錢還給他。
由於沈蘊秋又去了林海,楊隱一個人去赴了餘競冬的飯局。
餘競冬將六百萬的本票推到楊隱面前,“謝謝!這錢可以還你了!”
楊隱看了看桌上的票據,又看了看餘競冬,“我聽說餘飛拿走了創業大廈和臨湖別苑的商鋪?”
“這麼快就知道了?”餘競冬苦笑著反問。
楊隱說:“如果我沒判斷錯的話,你現在很需要錢。”
“錢可以再想辦法,只要公司沒到他手裡,總能再做下去的。”餘競冬淡淡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