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眼,別說是什麼規則,連基本的人員配置都不明白。
進入娛樂室後,“它”沒有按照約定給他們詳細的規則,只是說,在臺球桌側面有個隱藏起來的小抽屜,裡面有一疊牌,要大家按照進入房間的先後順序抽取牌,這就說明,遊戲中的角色完全是隨機的。
除此之外,“它”一句多餘的規則都沒說,只是說,按照天黑請閉眼遊戲中2。0的規則操作,由知道規則的人負責向尚不清楚規則的人解釋規則是什麼。
起初大家都以為“它”會修改遊戲規則,所以曾玩過這一遊戲的龍熾和簡遇安互相補充著,說了些基本的規則,遊戲中基本會存在4個角色,法官,警察,殺手,平民,法官是控制遊戲程序的人,瞭解所有人的身份,需要保持絕對的公正,殺手白天隱藏在好人中間,黑夜出來殺人,除了法官,平民和警察都可以殺;警察則負責抓出殺手;平民,需要在白天和大家一起討論投票決定出殺手是誰,但在黑夜裡就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至於“它”所說的2。0規則,是該遊戲中相對簡單的規則了。
參加遊戲人數共13人,按照進入房間的先後順序抽取撲克牌,江瓷最先進去,而最上面的一張牌就是代表法官的大王。其他12張撲克牌,其中3張A,3張K,6張為普通牌。
眾人坐定後,法官要將洗好的12張牌交由大家抽取。抽到普通牌的即為平民,抽到K的為警察,抽到A的為殺手。自己看自己手裡的牌,不要讓別人知道自己抽到的是什麼牌。
抽牌結束後,法官開始主持遊戲,眾人要聽從法官的口令,不可作弊。
法官說:天黑了,請閉眼。此時只有法官是“明眼人”,等大家都閉好眼睛後。法官又說:殺手請睜眼,出來殺人。聽到此令,只有抽到A牌的三個殺手可以睜開眼睛互相認識一下,成為本輪遊戲中最先達成同盟的群體。
任意一位殺手示意法官,殺掉在座閉眼中的任意一位。法官看清楚後就可說:殺手閉眼。之後,法官就可以提示警察睜開眼睛。抽到K牌的警察可以掙開眼睛相互認識,並可以懷疑閉眼的任意一位為殺手,同時看向法官,法官可以給一次暗示,點頭表示“是”,搖頭表示“不是”。
警察完成指認後,法官說,警察請閉眼。稍後可以宣佈,天亮了,大家可以睜眼了。
法官宣佈誰被殺了,此平民為第一個被殺之人。被殺者可以留下遺言,可以指認自己認為是殺手的人,並陳述理由,遺言說罷,被殺者在本輪遊戲中將不能夠再發言。
法官主持眾人從被殺者下一個人開始順時針挨個陳述自己的意見,提出自己的懷疑物件。陳述完畢,會有幾人被懷疑為殺手。被懷疑者按順時針為自己辯解。然後由法官主持大家按逆時針的順序舉手表決選出嫌疑最大的若干人(每個人只有一次投票機會,也可棄權不投),並由這些人作最後的陳述和辯解。(如果有一人得票超過半數則直接宣告死亡。如果沒有超過半數,則由得票數頭兩名的人進行辯解,如果有一個以上的人得票同時最高,則這幾人進行辯解)再次投票後,殺掉票數最多的那個人。被殺者如是真正的兇手,不可再講話,退出本輪遊戲。被殺者如不是殺手,可以發表遺言及指認新的懷疑物件。
在聆聽了遺言後,新的夜晚來到了。又是兇手出來殺人,然後警察確認身份,然後又都在新一天醒來,又有一人被殺。繼續討論和殺掉新的被懷疑物件。如此往復,兇手殺掉全部的警察或平民即可獲勝。警察和平民的任務就是儘快地抓出所有的兇手獲勝。
這個規則宣佈完畢後,大家都沉默了,木梨子在沉寂了相當長一段時間,問道:
“這個遊戲最終結局,不外乎警察和平民獲勝,殺手全部被處決,或是平民和警察全部被殺,殺手獲勝,但是,最後如果‘它’還是要殺掉我們的話,是殺掉失敗的一方?還是殺掉所有在遊戲中死去的人,包括被誣陷的警察和平民以及被處決的殺手?”
沒人回答她這個問題,因為確實沒人知道,“它”不宣佈具體遊戲規則,這就給“它”留下了解釋權,遊戲結束後,“它”要怎麼處罰他們這些人,都是由著“它”的性子來的,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他們就必須傾盡全力去玩這個遊戲。
彼此殘殺,彼此懷疑,他們將會被割裂成一個個獨立的個體,各自為自己的命而戰。
而且,娛樂室裡有一個監控攝像頭,閃爍著幽幽的紅光,這意味著,他們的遊戲過程是在全程監控下進行的。並且“它”還有可能就在這些人之中,實時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