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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心煩,獵人本應保持的平靜心態早已在接二連三的失敗中消耗殆盡,差不多又過了兩個小時後,一無所獲的戈登終於開始發飆了。

他一甩披風,披風邊緣那一圈羽毛狀的刀片立刻就將周圍的雜草全的割得一乾二淨,再一抖披風,旁邊一顆成*年人才能抱住的大樹也被攔腰砍成了兩截。沒錯,這披風不光是裝飾,還是一種武器,而且這種武器全獵人公會只有戈登一人會用!。。。其他獵人都覺得拿披風當武器太裝*逼、太顯眼而且還影響行動,萬一碰到頭水牛妖什麼的還要被追得滿街跑。。。但不管怎麼說,這種武器已經成為了戈登的一個標誌。

戈登這一通亂砍亂伐下來,周圍可以躲藏的地點立刻變得稀少了起來,視野一下子清晰了不少,也驚走了許多弱小的妖獸。其實他這種行為已經算是犯規了,因為這是一場偵察與反偵察之間的較量,他這種暴力搜尋法一沒什麼技術含量,二來容易暴露身形,在真正的狩獵中是不可能被使用的,用這招顯然就是在玩兒賴了。

不過戈登畢竟是不要臉慣了的選手,一邊開著真·割草無雙的同時,心裡已經擬定好了說辭,萬一白小秋說他玩賴,他就準備義正言辭的回答:“我說過了,比賽過程中可以使用道具,我這披風也是道具的一種~”

他小算盤打得挺響,白小秋卻在後面看得都要笑死了這貨哪怕只有自己一個人在場也要把披風舞得無比華麗,白小秋在後面慢悠悠的跟著就跟看東北大秧歌似的,心裡已經給戈登點了32個贊。

終於,4個小時過去了,比賽結束,戈登連白小秋的影子都沒看見。一眾圍觀黨湧進森林時,看著一片狼藉的比賽場地,驚得下巴都要掉下來了。

“是老山龍路過了這裡嗎?!”

“我看不像,有可能是雄火龍和雌火龍兩口子又打架了。。。”

戈登一臉淡定:“沒什麼,只是剛剛經過了一頭煉黑龍,我和它一番苦戰過後,終於把它斬於馬下。。。這場地就是戰鬥的時候弄壞的。”

眾人眼角一抽:“那屍體呢?”

戈登一愣,然後無比堅定的指向了施蔓仟:“被她吃掉了!”

“。。。”

“。。。”

不知道為什麼,當戈登給出這個答案後,眾人反而覺得他的話變得可信了許多。。。

不管戈登再怎麼瞎扯淡,當白小秋笑嘻嘻的從他身後走來時,眾人也看明白了誰才是勝利者,在休息了一會兒後下半場比賽便再度開始。

戈登一馬當先衝入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