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已事先設計好了逃跑路線,連夜走山路奔往鄰縣木蘭。
案發第三天,警方在一家電子遊戲廳,抓住正在玩樂的趙力寶等人。
面對訊問,趙力寶對自己夜闖明芳家,殺死宋惠麗的事實供認不諱。
明芳兩次慘遭凌辱,又目睹了母親被殘殺的情景,精神受到了極大刺激,整日神情恍惚。恐懼與自責日夜折磨著她,她寢食難安,不就,便在沉重的心理壓力下,精神崩潰,變得瘋瘋癲癲。不久,巴彥縣的姑姑把她接了過去,此後,當地人再也沒有見過明芳。
聞訊從外地趕回的於成義悲痛欲絕。三十幾歲才娶上媳婦的於成義非常珍惜這個家,本想出去打工掙點錢還上打官司借的款,好好過日子,沒料到竟落得家破人亡的境地。老實巴交的於成義終於憤怒了。他發誓一定要給含冤死去的妻子討個說法!
趙力寶等人殺人後,趙家人和其它幾個禽獸的家長不服通河縣法院對明芳訴趙力寶等人強*奸賠償一案做出的一審判決,向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訴。緊接著,這幾家人便搬家遠走他鄉了。待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的判決下來,他們已經消失的無影無蹤。
法院以明芳的繼父不是其法定監護人為由,稱無法執行判決。
因為打官司和辦喪事欠了一萬多元外債的於成義心灰意冷,他賣掉了飼養的家禽,地也荒廢了。
1996年3月7日,經黑龍江省公安廳批准,趙力寶被處勞教1年零6個月,其它幫兇被處勞教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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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中的故事是由發生於2004年和2005年的真實案件改變而來。當初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我很憤怒,恨不得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