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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部分

者。不單是費列格難受,瑪婭的日子也不好過,現在別說騎著颶風,就是走路,她也是走一會停一會等弗雷德,武聖的體力極好,走路的速度自然就快,這樣趕路,實在是太折磨人了。

最開心的是颶風,瘋跑了一天,晚上回來的時候,對它來說,三人根本就沒換地方,看來可以在森林中多玩一陣了。颶風願意同費列格在一起,他們是最好的夥伴,可是它依然不喜歡走出森林,這裡才是它的家。

“再走一天就會好些,不過還需要你們幫忙。”弗雷德笑了笑說道,他自然能看出兩人的痛苦,不過更關注颶風,他從未見過象颶風這樣神駿的戰馬,在森林中來去如電,太不可思議了。

它的預言術,在颶風身上,失去了作用。除了預言術和一腦袋知識,他的眼力卻很普通,始終沒發現颶風的真實身份。

“再走一天?什麼意思?”按這樣的速度,即使再走一個月,也未必能到達地圖上的標記所在,因為有颶風在,那裡在費列格眼裡,並不算遠。低階魔獸區和中級魔獸區的邊緣。這個距離,比草原山谷還要近些,以颶風的腳力,兩天左右就可以到達。

“再走一天,就是完全進入野獸區了,在那裡,有一種非常有趣的野獸。名字叫穿林獸,體形有些象刺豬,卻更高大些,性情暴燥,不太好對付,我想兩位應該不難抓到一隻活的給我吧。”弗雷德笑著說道。

“哦?大賢者可以訓服穿林獸?”費列格從沒聽說過,也沒有見過。可是這有什麼,只要能加快前進的速度就好,穿林獸還是穿木獸,管它呢。

弗雷德搖搖頭:“沒人能馴服穿林獸,它的肉倒是很美味。”

費列格不動聲色,他知道自己不如弗雷德這位大賢者聰明,可絕對不是笨蛋,誰敢說魔法師是笨蛋?不能馴服,總有使用的方法吧,否則沒事他提這東西幹嘛?

“穿林獸不能象戰馬那樣馴服,卻可以短時間引誘,它喜歡吃野蜂液,只有找到野蜂液,適當的引誘,就可以讓它服務半個月左右,之後就不行了,這東西的耐性不夠好。”弗雷德對馬賊慣用的手段,在費列格兩人身上一點效果也沒有,他這才發現,自己居然已經習慣那些沒腦子的傢伙了,把兩位強者也當傻瓜看奈,這太愚蠢了。

“很好。”費列格點點頭,只要有辦法就好。野蜂森林中自然很多,這東西不太好對付,蜂刺的毒性雖然不大,被它叮一下也要痛苦一段時間。這些小東西是死心眼,誰動了它們的蜂液,就會清巢而出,不死不休,就是武聖,也不願意招惹它們,飛的東西速度太快了。

不過費列格不同,他是魔法師,有魔法盾護體,小小野蜂自然不成問題。當天下午,費列格連著清光了十幾處野蜂,這東西在森林中,幾乎沒有天敵,數量極多,只要有足夠的野花,就能保證它們的生存。

兩大袋的野蜂液,弗雷德非常滿意,這些已經足夠用上兩個月了。穿林獸在林中的速度可要比戰馬快得多,他還擔心費列格那匹好馬,會跟不上呢。

抓穿林獸的活,自然落到瑪婭身上,對付這種性情暴燥的野獸,武聖遠要比魔法師更有辦法。瑪婭挑了最大強壯的那隻,也只花了十分鐘,把它打得服服帖帖,這東西好象沒有弗雷德說的那樣麻煩。

“把你的戰馬叫回來吧,我們要上路了,這次速度會快上幾十倍,不過得把我綁在它背上,這東西跑起來很快,不過不太穩,但願你的戰馬能跟上,否則我會有麻煩的。”弗雷德擔心的說道。

他只是個大賢者,如果一個人在魔域森林裡跑丟了,麻煩就大了。

“放心,跟不丟。”費列格笑了起來,他沒發現颶風是魔獸,這讓費列格得意非常,原來大賢者也不是無所不知的。

隨著費列格的長嘯聲,颶風從遠處跑來,先是看到穿林獸,不屑的跑到它面前,在它腦袋上踢了兩腳,穿林獸更加老實了。魔獸可不是野獸能比的,哪怕是最弱的魔獸,也要比野獸強大許多。

弗雷德終於發現不對頭了,這匹戰馬好古怪,而且穿氣可是很暴燥的。瑪婭是武聖,打服它很正常,可它居然會怕一匹戰馬?難道穿林獸怕馬?這可是新的發現。

進入魔域森林,很少有人會騎馬,在森林中,馬跑不快,而且更容易吸引野獸和魔獸的注意,反倒不如步行,速度差不了多少,還會減少許多麻煩。

“走吧。”把弗雷德緊緊的綁在穿林獸背上,從始至終,穿林獸都老老實實的,雖然不太習慣背上有東西,可有颶風在一邊看著,除非受到死亡的威脅,它是不會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