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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部分

了,只能靠他身的上鎧甲,手中的闊劍。

進入峽谷不過一公里,天色猛然暗了下來,本大聲叫道:“小心,冰雹要來了。”這裡的天氣果然古怪,變天不過瞬息之間,這冰雹更是說來就來。

每個冰雹都有拳頭大小,由高空落下,力量極大。費列格展開魔法盾,手裡拿著一柄闊劍,守護在馬匹身邊,他不怕冰雹,可馬匹不行。颶風不需要他擔心,疾風獸除了跑的快,唯一會的魔法就是魔法盾,費列格有不少的元素水晶,足夠用了。

這冰雹來的快,去的也快,十分鐘後,天空變得朗起來,冰雹也越來越少。只是十分鐘,地上已經滿是冰雹的碎塊。費列格長出一口氣,這冰雹的力量不算太大,魔法盾的消耗極少。可是想要保護好幾匹馬,讓他很吃力,好在有瑪婭幫助。

本保護著她的雪鹿,這個不比戰馬矮多少的傢伙,是本從小養大的好夥伴,就象費列格和颶風之間的關係一樣。雪鹿的智力不高,認準主人後,只知道聽命,自己沒有任何思想,比颶風可老實多了。

如果是在南方,它比起颶風來慢多了,甚至還不如快馬。可是在雪地上,十個颶風也跑不過它,這種生物,天生就適合冰雪。

“快走吧,說不定什麼時候冰雹就又來了。”本說道,拉著雪鹿前進。

瑪婭問道:“本,你以前來過這裡嗎?怎麼對這裡這麼熟悉?”

本搖搖頭:“這是我第一次走出部落,哪兒也沒去過。我們部落的大巫師,先後來過三次,可都沒弄明白,我們能進去的可能性不太大。”

大巫是遺民的說法,其實就是魔法師,魔法師也進不去,看來同廢墟不同,不是魔幻陣。即使不知道魔幻陣,魔法師也能在短時間內弄明白,即使不知道原理,想要透過還是不難的。

何況遺民生存的年代,比八大帝國的百姓時間更長,很多遠古時代的東西,他們比魔法師知道的都多。

“不好辦啊。”馬修為難的說道,他身著重鎧,頭盔非常結實,就算被冰雹直接擊中,也沒關係,可為了幫忙保護雪鹿,他手中的闊劍快成麻花了,上面滿是缺口。別看冰雹遠不如精鐵尖硬,可數量太多,連續擊打,再好的精鐵劍也頂不住。

費列格隨手拿出一柄墨劍送給馬修,如果是以前,見面的時候就給他換劍了。可現在草原山谷中的記憶金屬還有多少,沒人知道,費列格也開始學會省著用了,雖然這些武器是他用不到的。法杖還有二十三根,就算用上幾百年,也用不完,除非再次遇到象黑石蟲那樣古怪的生物。

在冰雹峽谷,人是不能休息的,行進的速度又不快,直到第二天早上,天快要亮的時候,眾人終於走出了這條見鬼的峽谷。

“對不起,你的劍我也弄壞了。”馬修拿著墨劍,又是一臉的苦象。墨劍比精鐵劍好很多,可依然經不住一天一夜的不斷打擊。

“沒關係,這柄還我,再給你一柄。”費列格笑了笑,接過變型的墨劍,又拿出另一柄來。

“你有空間戒指吧。”本抬頭說道,費列格一直很小心,可她也是個細心的人,弓箭手都是如此。擁有非常好的眼力,敏捷的身法,觀察入微的性格,只有這樣,才能成為優秀的弓箭手。

費列格點點頭,不過他很奇怪,生活在遺民部落的本,居然也知道空間戒指?看出費列格的疑惑,本眼裡帶著一絲笑意臉上的肌肉依舊沒有動作:“我們大巫也有一隻,跟你的很象。”

原來如此,費列格問道:“你笑的時候都是這樣的嗎?”

“嗯,我小的時候,為了射殺一隻狡猾的雪熊,在雪裡埋了三天三夜,殺掉它之後,我臉上的肌膚都壞死了。是大巫想的辦法,我才沒有毀容,可是臉上的肌膚神經都死光了,再也不會有感覺了,更沒辦法作出表情。”

眾人這才明白,原來本並不是所謂的冰山美人,她沒有表情,是因為沒辦法作出表情來。小的時候就敢獨自一人,射殺雪熊,可是夠厲害的。雪熊雖然也只是野獸,卻是極地最兇猛的兩種野獸之一,另一種是馬修殺死的劍齒虎。

雪熊在野獸之中,智力最高,比靈狐還聰明些,而且毛皮極厚,防禦能力的鎧甲還要厲害,能夠射殺它,應該是千華木起的作“本,你沒出過部落,你們天宮部落又在北方,你身上的魔獸皮,九臂弓上的弓弦,還有身上的魔獸皮甲是哪來的?”瑪婭問道,這些東西,包括千華木在內,只有魔域森林才有出產,北方極地可找不到這些東西。

“是大巫送的,我是大巫的女兒。”本說道。

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