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島的防禦設施。行動的指揮將作相應的區域性調整。
第二階段的第二方案,前提是在我軍大規模展示力量和士氣的震懾下,島內臺軍反臺獨的支援統一力量不願意為臺獨殉葬,他們又足夠的強,至少能控制1/4的軍事單位。我軍的第一波登陸部隊完全可以在他們的掩護下登島並作戰役展開,那麼就不必以導彈攻擊臺軍的軍事設施,以保留為今後國防之用。這是我們全力爭取的最佳作戰方案,經過努力是很有可能實現的。
臺軍一向是在國民黨的控制下的,民進黨在臺上時即使有呂屯奎等國民黨內一小部分臺獨勢力的支援,也未能完全控制這一龐大的軍事機器。國民黨的再次上臺後大力排擠臺獨系,又奪回了很大的份額。本次的臺灣“總統”選舉民獨黨將再次上臺,臺軍的內部矛盾將極度的激化。我們可以利用這一機會聯合反臺獨的支援統一力量,一舉剷除以呂鄭為首的臺獨勢力。實現這一方案,可以最大程度地減少美軍干涉的藉口,從而減少整個中華民族的損失。
該方案的要點是,仍然以我為主,控制戰役的全域性。那些國民黨系的部隊不會有多大的戰鬥力的,我軍的登島部隊基本上仍是30萬,第二階段的登陸地點將根據策應力量的所在地作調整,兵力不變仍為10萬。
X時前的24小時和6小時可以透過Y-17、Z-17、殲-17T把更多的突擊隊員投送到這些“統一”系部隊的所在地,總攻前他們將藉助統一力量的旗號潛伏到附近的機場和港口。
X時,龐大的機帆船隊如期出擊,它們將極大的牽制臺獨系的軍力,以及參與干涉的美軍艦載機力量。我軍不再進行全面的導彈攻擊,先遣突擊隊在統一系臺軍的支援下奪取機場和港口。這可以大大加快兵員輸送,機降與傘降、搶灘與碼頭解除安裝的差別是人人知道的。臺軍中的有識之士應該明白,剷除臺獨勢力的速度越快,臺灣的民生、經濟受到的損失就越小,解放軍的傷亡也會降到最低,那麼最終統一後的臺灣省政府得到的優惠條件就會更多些。
首批登島部隊的任務是把臺島統一力量控制的分散地域連成一片,以利後續部隊的大規模登陸。在統一力量的協助下將頑抗的臺獨力量分隔包圍,在下階段予以全殲。尤其是以地痞流氓組成的地方民防隊,他們是臺獨分離勢力的社會基礎,必須全部將他們消滅。不能給今後的臺灣省政府留下包袱和隱患。
第三方案,不願意為臺獨殉葬的臺軍統一力量能控制大局,接受中央政府和平統一的條件。中央提出的和平統一的最低綱要是:臺灣島內的一切臺獨分裂活動均屬非法,堅決予以剷除;金馬地區的臺軍全部撤回臺島,願意留下復員安置的,由中央政府負責;澎湖列島乃我國最佳的航母基地,將由中央的海軍接管;臺島的花蓮-佳山基地由中央駐軍接管,駐軍不超過1個師的陸軍、1支不超過10艘導彈驅逐艦的護衛艦隊和1個師的海軍航空兵。中央駐軍負責臺灣地區三分之一的防務任務。臺灣地方政府可以擁有軍隊,他們負責其餘三分之二的防務。從軍事上來說,能避免美軍的軍事幹預,臺灣的防禦系統的損失也最小,有利於統一後我國的防禦。但從政治層面上講,臺島的分離勢力未遭致命打擊,會伺機作亂。這一點不在本方案的討論範圍。
此種情況下,我軍的行動仍然以我為主,協議一生效,我軍在內線力量的支援下立即將第2陸戰師開赴花蓮-佳山基地,控制住基地,海航4師、南海艦隊的第1護衛艦隊和安徽號航母群立即分別進駐佳山、花蓮基地和澎湖基地。他們的進駐將壓制住臺島內的分離勢力,展示中央政府的軍威。其後的第三階段作戰行動將不復存在。
A方案的第三階段作戰行動:
當然與第二階段要銜接的。以第一種情況而言,這是打擊強度最大的,也是最基本的。在臺島南部已經集結了我軍的10萬將士,他們將實施三路並進的“北伐”。首先由中央發表宣告,“臺灣地區的各縣市和各軍事單位都可以接受和平統一的條件,退出內戰。今後臺灣省政府將充分吸收地方人士參加。…”以此進一步分化臺軍。
北伐軍的中路是2個高原山地師和2個山林師,他們沿中央山脈西麓在稜線上向北推進,主要任務是殲滅臺獨勢力的工具――民防軍,並奪取臺軍在二線的軍火庫。他們還以居高臨下的態勢威脅在西部沿海平原頑抗的臺獨系部隊。臺軍內根本沒有能與這支高原、山林中的百戰雄師相抗衡的隊伍。
西線是北伐的主力部隊,臺灣島的西部平原靠海又窄長,最寬處不過37公里,一般僅20公里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