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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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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讓人意外的是,電腦螢幕之後忽然就黑了,我上前去按了按,好像自始至終就沒有開機過一樣,是關機著的。這是第二次電腦出現這樣的場景,第一次的時候是實錄,拍到了我身後的紙人,我因此暈了過去,去到了那個滿是紙人的屋子裡,現在想起來,這或許是一種提示也說不定,否則我一根汗毛沒被傷到,就為了讓我去那裡睡一晚上?

那個暫且不去說,看見這個畫面之後,之前的很多畫面開始徐徐從腦袋裡浮現出來,我記得我最開始發現不尋常,而且是不對勁的時候,是那天早上起來我看見茶几上有用過的水杯,水似乎被喝過。然後又到難師傅第一次拉我們家,他端著水杯卻一直沒喝,最後把水杯放回了茶几上,但是當時他什麼都沒說。又到了阿婆來,她婆媳倆壓根就沒去動過這個水杯,之後我就在水杯上發現了灰一樣的東西,像是被人摸過一樣。

想到這裡的時候,我已經站在了飲水機前,終於有一個念頭在腦海裡成型,難道是水有問題,而且我一直納悶,為什麼假人要被丟進樓頂的水箱裡泡著,現在想想,總是和這水有關。於是這樣想著,我就把水桶從飲水機上給拿了下來,我湊近水桶聞了聞,沒有什麼味道,又看了看水桶裡頭,也沒什麼。

於是我又看向飲水機裡頭,我把上面的這一圈拿掉,結果看到下面有個小布包,有拇指大小的一個,藏在下面竟然一直沒有被發覺。我於是將它拿出來,因為浸在水裡,已經徹底溼透了,我感覺裡面有東西,有些硬硬的,也不能確定是什麼。我又看了看裡面還有沒有別的,就沒什麼發現了,然後拿著這個小布包,想著這時候單蘭金他們還沒有走,不如給他去看看。

可是我又打住了這個念頭,因為七樓玄乎,萬一這麼愣沖沖的下去,他們已經走了,那不是又要惹出一些事端來,我於是給施虎打了電話,施虎好一陣子才接起來,應該是在忙,我在電話裡和他說了這事,施虎那頭也很震驚,他說他現在正在外頭,這樣吧,我過去警局找他,如果他沒到我等他一會兒。

之後他掛了電話,我於是收整了下打算下樓,下去的時候我想了想拿了自己的車鑰匙,想著還是自己開車去要方便一些。其實我事不大願意開的,可是考慮到交通環境,就又不得不妥協了,人就是這樣,總會希望有些事不會發生,而且總是帶著僥倖心理。

這倒不是說我之後就出事了,我開車去到警局都很安穩的,並沒有出任何事,可能也是心理作用佔了一些。我到了警局之後,施虎還沒到,警局的好多人對我已經熟了,我說找施虎他們就把我領到了早先的那間空辦公室裡。

我於是在裡頭坐下來,看見桌子上有個檔案袋,好像是什麼檔案之類的,當然我也是單位出身的,對這種檔案類的東西有不去觸碰的敏感,但是當我看見上面的文字之後,我就有些坐不住了,因為我看見上面竟然寫著我的名字,我起初想是不是卷宗什麼的,因為施虎負責我的案子,他有我的卷宗這我也是知道的。

就是因為看見了自己的名字,好奇心才猛然作祟,想要看看裡面倒底是什麼,於是我把檔案袋上的線給拉開,然後將裡面的東西給拉了出來。

讓我意外的是,這竟然是一份結案報告,而且嫌疑人那一欄赫然是我的名字,只是看到案情描述和認定的時候我真的有些驚,這是黃偉倫的案子,裡面有黃偉倫死後的現場照片,屍檢照片等等重要的證據材料,因為場面比較血腥我也沒多看,而是匆匆地去看案情陳述,因為我覺得奇怪,為什麼黃偉倫的自殺案,我會是嫌疑人,我和這件事明明邊都不沾。

而案情陳述和結案認定看完之後,我徹底就蒙圈了,上面說在黃偉倫家和現場,有我的指紋出現,更重要的是在黃偉倫身上也有,所有的證據都指向是我將他從樓上推了下去,因為在樓頂,他們找到了我的鞋,經認定,那也是我的。

然後我就去翻前面的那些照片,照片裡的東西竟和陳述上的一模一樣,而且認定那裡施虎的認定詞是——初步認定我是兇手,但此案疑點頗多,還需繼續調查。

看完之後,我木然地將東西放回去擺好,只是心裡面卻翻江倒海,我忽然有個念頭,施虎這麼接近我,是不是就是為了從我身邊開始尋找我殺人的動機證據來的。為了不讓施虎起疑知道我看了檔案,於是我到了辦公室外面等他,好一會兒他終於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