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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部分

“喂血。”小鬼說道。

喬宇一驚:“難道他想收服你?”

“我無法吸收他的血。”小鬼說道:“他的血沒味道,一點也不好喝,我喝了就吐,淡的沒味。”

“小樣兒,剛開了靈智說話就這麼牛氣。”喬宇看著朱元,搖頭:“比你兄弟強。”

第264章 請狐仙,血淡

朱元苦著一張臉,胃裡依然不適,喬宇說道:“鬼對血的味道很敏感,而且養小鬼勢必要注入自己的血,讓小鬼和自己同為一體,一旦養成,一毀俱毀,毀了小鬼,就讓主人也受其害,喂血必須達滿七七四十九日,小鬼被抓到逃出來,遠不足四十九天。”

“他現在並沒有為一海所用。”白穎珊說道。

喬宇長舒口氣,點頭,百物圖裡麒麟命的小鬼也在其中,這種小鬼除非天滅,否則以獵鬼師之力根本無法收服,換句話說,只能做朋友,不能做敵人。

小鬼挨著白穎珊不願意鬆開,喬宇就樂了:“你當他的主人不錯,至少不會跑偏。”

轉念一想,喬宇還有一件事情不懂,血的味道怎麼是淡的?

“你兄弟的血怎麼樣?”喬宇打趣道。

“辣,辣得要起火了。”小鬼稚聲稚氣地說道。

“怪不得剛才那麼難受。”朱元說道。

喬宇閉上眼睛,來回在屋子轉圈,這些年林超賢對朱元不薄,錢賺到了,房子也比普通工薪層好,不然以喬宇轉圈的頻率,早撞茶几八百回。

“去警局。”喬宇睜開眼睛,有了結論:“一海和林小姐都在警局,看看他們的說辭,我也藉機試試一海。”

此時,林小姐已經在警局經歷了一個晚上,身心都受到巨大的折磨,眼神呆滯,反覆的話語說來說去,連自己也不確定哪裡變了,哪裡沒變,對面的女警官陪自己熬了這麼久,還是精神抖擻,如同鐵打的。

林小姐今年二十八歲,十九歲就以玉女歌手的身份出道,在歌壇沉浮了兩三年後,意識到當歌手不是長久之計,費盡心思走入演員的圈子,開始了女三女四的艱難路程。

演藝圈豈是一個小演員能混下去的,勢必要找金主,尋來尋去,終於在二十六的年紀找到了林超賢,這個林超賢是一隻色中餓鬼,貪圖自己明星的身份和美貌。

花錢買首飾房子沒問題,但想讓他花心思給自己謀得更好的發展,此人精明著呢,絕不肯投入更多,時間就這麼耗了兩年,自己從一個過氣小明星,直接淪落為富人的玩偶。

“兩年前你和林超賢同居,發展為情人關係,那麼,什麼時候和一海在一起的?”官晶晶也很疲累,將一海帶回來後,馬上核對兩人的口供。

“半年前。”林小姐有氣無力地回答道:“一海是個居士,而且有了不得的本事,在娛樂圈,不少人養小鬼,供狐仙,我也想供狐仙,第一次有來往,是求他給我弄一塊佛牌。”

佛牌是泰國獨有的一種佛教護身符,和擦擦佛同屬於一類,只是體積更小,方便攜帶。

“佩帶佛牌會有神奇作用,例如辟邪、擋險、助人緣、助財運,總之在娛樂圈裡很盛行。”林小姐微微閉上眼睛,好累,真的好累……

“繼續說。”官晶晶厲聲道。

“但有一種佛牌,不是隨隨便便能弄到的,那種最靈。”林小姐的眼睛浮腫,原本姣好的臉現在往豬頭方向發展:“我請他幫我物色,結果真弄到了。”

“歷史上緬甸與泰國戰爭連連,每當一個省或地區遭到洗劫,佛塔被破壞時,都會從佛塔的廢墟中發現大批的佛牌。這些佛牌極具價值,往往有數百年的歷史。這類及其寶貴的佛牌大多來自大城王朝時期素可泰王朝時期和華富里王朝時期。是最著名的佛牌。”

林小姐的臉突然渙發不一樣的光彩,看得官晶晶一愣一愣。

“一海幫我弄來了,我佩戴了一個月就發生好運,成為一部大製作的女二號,戲份不少。”林小姐說道:“這是我拍戲以來最好的角色,從那時候起我對一海十分信服。”

身邊的女警附過來,讓官晶晶看一海的供詞,雙方在這一點上完全符合。

“嚐到第一次甜頭,我當然想更進一步。”林小姐說道:“想供奉狐仙,圈裡不少大牌女星都從香港請狐仙來供,尤其某位國際範的女星,這幾年在紅毯出盡風頭,聽說就是狐仙的作用,還帶起了她的桃花運。”

官晶晶不屑一顧地挑挑眉,這些女人成天不務正業,以為請請狐仙,戴戴佛牌就能飛黃騰達,根本是做夢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