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沒有虛假。你沒寫‘接過信函’,而是寫的‘拿起信函’,這很真實。但是,在那5分鐘的時間裡的行動,卻隻字來提。
對第二個慘劇的說明也是這樣。你是這樣寫的:‘將高木彬光的話小聲告訴了他。’但是你告訴他的內容,卻隻字末提。
另外,高木君對洋二郎叮囑了什麼呢?高木君說:‘除我和柳君以外,不論是誰說什麼話,你都不能相信。’能夠使洋二郎比約定的時間早一個小時到亭子那裡去的人,除了你沒有別人。他在亭子那裡千什麼了呢?你是這樣寫的:‘我立即跑出餐廳來到院子裡向亭子那邊張望。’但是,在亭子那裡幹了什麼,你又省略了……至於將手錶的時針撥到需要的時間,然後在岩石上敲一敲使錶停住不走,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的事情。
還有一點……第三個慘劇的記事中你這樣寫道;‘給她蓋上毛毯,大約過了10分鐘以後,我就下樓去了。’那麼,在這大約10分鐘裡,你在二樓幹什麼呢?還有,你在手記裡寫道:‘當我離開實驗室的時候,有二個窗戶我沒能關上。’是因為窗戶的劃頭壞了而沒能關上呢?還是為了什麼目的而沒能關上呢?
你一直沒有說瞎話,這從你回答我們的問話中也看得出來。當吉野君問你8點20分和9點20分,第一個慘劇的現場有沒有什麼兩樣時,你是這樣回答的:‘我出來的時侯,通風口的旋轉窗是開著的,而在發現屍體的時候,卻是關著的。另外,我出來的時候,地板上沒有般若能面。’”
事實正象你說的那樣。柳君,般若能面確實沒有掉在地板上可是能面放在哪裡,你卻沒有談到。那時候,能面的一個犄角插在門鑰匙把上的孔裡,整個能面倒懸在空中來著吧?
對你的正確而簡潔的妙筆,我不得不表示敬佩。但是,柳君,你可不能過分相信自己的力量呀!最早指出這次事件的兇手,就是解開了這次事件之謎的是柳君自己的人——高木彬光君。”
第3章
“你的手記中,有一個地方是致命的失策。就是關於洋二郎去海濱旅館拜訪高木君時的記事,你是這樣寫的:‘他(高木)用速記文字寫了:兇手是千鶴井洋二郎。’但是,在這前後高木君並沒有將這幾個速記文字念給你聽。這就充分說明了你是具有速記文字的知識的。這就是你失敗的地方。
麟太郎說你指使賢吉和你一同犯罪,是正確的。你為了製造你不在殺人現場的證明,指使賢吉向海濱旅館打了電話。這當然沒有什么困難。進入青春期聲帶發生變化的孩子說話的聲音,聽起來很象大人的聲音。兩人沒見過面,又是在電話裡說話,當然不容易聽出破綻。是你用速記文字寫出了電話的內容交給賢吉,賢吉在電話裡照看唸的。
不是偷聽電話將電話內容速記下來的,而是在電話裡唸了速記的內容。
不過,那份速記文字不知怎的掉在了樓梯上,這對你可說是一個致命的打擊。一個才14歲的孩子時事情的輕重不甚理解,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你看到那份速寫文字落到了高木君的手裡,一定感到愕然吧?但是,這份東西沒有落到警察手中,對你來說,可能還看到一線光明。深知高木君性格的你,表面上故意叫他將速記文字交給警察,實際上是促使他採取相反的行動。高木君果然是按照你心中希望的那樣行動的,你因而擔就放心了吧?但是,高木君卻特別認真。他在沒有說明事實真相的情況下,去訪問了警察署的朋友,請朋友檢查了速記文字紙片上的指紋。你所怕的大概也是這個吧?恐怕是你在殺人的時候戴著手套行動,而在寫字的時候摘下了手套吧?
當高木君發現這張紙片上的指紋,和你留在旅館的威士忌酒杯上的指紋一樣的時候,不禁為之愕然。而且,更使他感到意外的是紙片上還有賢吉的指紋。
在你的手記裡,把高木君描寫得簡直象是一個大笨蛋。我看這需要修改一下。人無完人,—人在任何情況下都可能犯錯誤。就說你吧,要不是你自己把你的行動逐一地記錄下來的話,恐怕這一案件的偵破也不會如此順利。
然而,可能是你在大岡病院的行動使他受到了感動。另外,他可能對你犯罪的動機有些瞭解,並抱有同情。他不忍心親手把自己的摯友交給警察。高木君只對我一個人談了你的詳情,委託我對你酌情處理。
高木君說了句‘我將忘卻一切’,就和這一案件斷絕了關係。柳君,你應該感謝高水君。即使在目前這種情況下,友情仍然放射著絢麗的光茫。
“他交給你的速記文字,不是原件,是另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