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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部分

恰!!!!!�

這種經過後世驗證的先進政體和法律規範是得到過實踐證明的,白棟當然也在第一時間就向嬴渠梁提出了這個想法,現在看來是得到了嬴渠梁的大力支援,面對朝堂上的眾臣非議,嬴渠梁直接拍案決定,左庶長府和西君府已經得到了任命,將會完善自治區法律建設,迅速成立秦國曆史上的第一個自治區。

與從櫟陽趕來的衛鞅交換了一個眼神,白棟恭恭敬敬接過嬴渠梁的君書,將來自櫟陽的喜訊傳達給各族戎王,隨後由衛鞅頒佈自治區法令。

衛鞅今天很是開心,自從來到秦國,這是他第一次與白棟沒有任何分歧、願意全身心投入去做的事情;與他在秦國實行的變法相比,自治區的法令建設被他看成是一件開亙古所未有、足以震動法家的大變革。他這個一力精進的法家名士圖個什麼?還真不是金錢厚祿,而是成就感!想想就讓他興奮啊。。。。。。自治區這個概念是賢如管仲百里奚都不曾提出過的,如今雖然是白棟首先提出,他卻是自治區法令的制訂者之一,就憑這一點,日後在華夏法家史中他衛鞅就會佔據一片天地,後人會如同景仰管仲一般地景仰、崇拜他。

《西域戎族民經通則》、《西域戎族從軍令》、《西域戎族遷移法》、《西域戎族義務教育法》、《西域戎族婚配法》。。。。。。

光是法令層面的就有五**令,此外還有一些單行性條例,這些法令的成立都是靠了景監等人在西域地帶收集的各民族資料而定。又經過衛鞅親自擬定初稿、二稿、最後由白棟定稿。在建立西域自治區法令的過程中。嬴渠梁給予白棟的信任足以讓老秦朝堂為之側目。只要他點頭就好,卻不用經過朝堂討論。

衛鞅一面朗讀這些法令法規,一面偷眼去看白棟。他這次是真的心服口服了,以往總是以為這位白子賺錢一流、也通,還會一些奇技淫巧的手段取悅君上,而在經歷了魏國之戰、西域之戰後,他便漸漸佩服起這位白子來,在商定西域自治區的法令時。這位白子隨口提出的法律建議都會令他無比震驚;例如西域戎族的民經通則,在這部法令中不但解決了黎民之間的各種糾紛、而且充分尊重了各族的民族習慣,如果能夠得以通行,或許以後老秦都可效仿!

在先秦時代是沒有民商法的,可自從白棟提出商標和專利法後,這個時代便開始出現了民商法的萌芽,這次白棟在制定自治區法令時大膽引入了後世民法的理論,比如人身權、財產權,又比如與人身和財產權緊密相關的‘相鄰權’‘物權’。。。。。。對於民風強悍時常會引發各種糾紛的西域來說,這些法令的出臺簡直就是及時雨。

這其實也是白棟的一種嘗試。在君權深入人心的華夏大陸貿然提出這些概念簡直就是撼動君權,跟找死差不多;可在以部落和部落聯盟為基礎、族民可以擁有私人財產、並且帶有部分原始共~產主義特色的西域政體中嘗試推廣這些先進法令卻具有實現的可能。憑自己這個光明使者的威望。還不至遭到那些部落頭領和戎王的激烈反對,一旦讓他們嚐到了新法令帶來的好處,他們就會首先成為擁護者,畢竟他們才是擁有最多牛羊和財產的人,新法令也一樣會保護他們,有了法令的保護,就算他們以後被新的頭領和王代替,也一樣可以保住既有的利益。

《西域戎族遷移法》則規定了西域戎人遷移秦國的種種優厚待遇,他們在部落中的財產將得以儲存,同時還可以在秦國得到一份固定的房屋、民籍和優先入軍從工的資格,這是經歷過時間驗證的好事,很多前往秦國的戎人都可證明這一點。

《西域戎族從軍法》則規定了戎人加入秦軍的條件和待遇,但凡年滿十七週歲的男子皆可入軍,比秦人最低徵召年限還要大了兩歲;雖然一樣是徵招,西域戎人在從軍期間卻可以免除一切稅賦,例如家中有人從軍的,那麼當年所得的一切收入都可不向西君府和秦國繳納稅賦,如果有需要向部族繳納的份額,西君府和秦國還會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天啊,還有比這更妙的事情麼?戎人可不比過慣了安穩日子的老秦國民,他們一生下來就要與天地鬥、與外族鬥、與狼群鬥,往往十三四歲的孩子就已經是馳騁草原的戰士,反正都是要拼命的,還不如加入秦軍呢,不但管吃管穿,立功後還有爵祿可得、最不濟也可替家中減輕稅賦,這還用考慮什麼?那些西域戎王也不會因此擔心什麼,法令中同樣規定了一族中參加秦軍的男子不可超過三分之一,而且該族戰士加入秦軍的人數越多,老秦對該部族就有越多的回報,這個回報包括了老秦二十等爵中的中等和高等爵,法令頒佈後,他們這些草頭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