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鉅子也要參加辯論?】
兩相矛盾,只有一真。
在這個案例中,無論莎翁還是常生,他們都提出了自相矛盾的觀點,當判決對自己有利時,他們就會以判決為前提條件;當判決對自己不利時,他們就會以合約為前提條件。這是非常可笑的事情,其實現的手段,就是給出一個虛假且不充分的前提,只是要從邏輯理論上加以破斥,還要讓這些古人能夠聽明白,就比較困難了。
“這個案例來自海外之國,是我在夢中所見。或許在老秦很難解決此類案件,可那海外之國的官主解決起來就容易多了,因為他們的法令健全,有著‘上訴’機制,對縣令判案不服的,就可向郡守再次提出告訴,這是一種完善的制度,在我老秦或許也有類似的事情,卻只是偶然發生,或者十年百年也不會發生。。。。。。”
白棟微笑道:“這就是第二步的答案。我們已經知道莎翁和常生都有犯錯,可官家總要做出一個判決,所以第一審的官主應該駁回莎翁的告訴;這是因為莎翁與常生的約定雖不可以對抗官家判決,卻是提出爭訟的事實基礎。根據約定,常生應在第一次贏訟後,才應該給付半費,而在莎翁提出爭訟時,常生並沒有參加過任何一場爭訟,所以莎翁缺乏提出爭訟的事實依據。判決駁回他的爭訟請求後,官主並不需要對本案事實做出判斷,並沒有產生實質上的輸贏,因此兩人不為輸贏,自然也就不需要支付半費。此後莎翁可以提出‘上訴’。在上訴時。兩人都算是第二次參與爭訟了。也就無法做出之前那種詭辯,官主只要依據事實和法令,做出判決即可。一般認為,如果沒有新的事實出現,且莎翁不能證明常生在某場爭訟中獲勝,他將在上訴過程中敗訴,這就是最終的結果。。。。。。”
一口氣說完,白棟也不覺暗鬆口氣。真是太不容易了,對這些古人普及法律和《普通邏輯學》根本就是在折磨自己,以後這類事一定要少做。
這次實屬無奈,楊朱在世人看來或許自私自利,可在他看來,卻有著超前的自由思想,在這個時代尤顯寶貴;而且此人還是個大學者,如果讓他來教導白家子弟,相信草兒她們會變得思維更加活躍、更易建立起科學、立體的三觀。當然,楊朱也是一柄雙刃劍。在他教導白家子弟之時,自己也要對他做出一些引導。否則白家子弟都變成了‘自私自利’之人,列祖列宗是要跳出來罵自己的。
要收服楊朱這種人,就必須要真正的震懾他。他巧於舌辯、能詭思,就給他一道後世人都未必能解開的二難推理;他被列子推為道家,體內其實流著法家的血,就講述一個法律健全的海外之國,讓這貨驚喜萬分。
這個時代的道家可不是後來的道教。老子也罷、後來的莊子也好,其實提出的都是廣義上的天下之道和狹義上的治國之道,就連日後的韓非也是深受道家思想的影響;列子說楊朱是道家,其實是指楊朱‘貴己重生’、‘全小而自然成其大’的思想,可要讓天下人都能夠‘貴己重生’,最後還是要靠法令來保障,就如同法家的虛君思想一樣,無論君為標枝或是驕陽,沒有法令保障都是無法實現的。
白棟的話音落下,祠堂內頓時一片寂靜。稍頃,讚歎聲響起,擊掌聲不絕,贏連也在鼓掌,不過他是在誇獎白棟的破題思路,對於海上之國的‘上訴’制度,只是稍做思考便放棄了。
就算已經有些老糊塗,畢竟也是一代明君,只要稍做思考,就知道海上之國的法令未必適合老秦。別的不說,光是這一個上訴制度,就要大增各級官員的負擔,還必須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程式和保障措施,老秦國的官員可不是尸位素餐,個個都很忙碌,要增設官員也不現實,沒這麼多官爵可封,封了國家也養不起。
甘龍、公孫賈這些老臣謀國深遠,雖然讚歎羨慕白棟口中的這個海上之國,卻與贏連一樣不會過於嚮往。法律,永遠都是建立在經濟基礎之上,先因經濟需要而產生,後為政治服務,空中樓閣是不可取的,有識之士一眼就能看破。
楊朱的手掌都拍紅了,讚歎聲數他的最大,而後還要哈哈大笑,盡顯狂士風範,他轉頭望著白遲:“有沒有酒?聽說白家做的飯食老秦第一,酒肯定也是最好的,我要喝酒。”
白遲撇撇嘴,心說我白家做的飯食可不是老秦第一,那是天下第一!你個土包子懂什麼?不過還是為他拿了酒來,當著老秦君臣,白家可不能失禮。
楊朱接過酒罈便喝,足足五斤老酒被他一飲而盡,抹了下嘴,再次放聲大笑:“好小子,本夫子一生論辯,從未被人難住,想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