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他杜玦?
他曾經在戰場上九死一生,也曾經蘸著敵人的鮮血,為弟兄們寫絕筆的家書,他的內心,或許仍舊住著過去的那個書生,但他的命,已經丟給了北伐軍!
他並不慣用長槍,雖然長槍在衝鋒之中很佔便宜,但需要耗費極大的力氣,他更喜歡靈巧一些的直刀,這或許也與他的性子有關。
雖然用直刀而非長槍,但他能夠進入岳飛的營團,也足見其勇武,再者,從一個弱不禁風的書生,變成如今岳飛麾下的精銳,能夠做到這一點的,又有多少?
他看著楊再興的背影,緊緊跟著楊再興的後面,替楊再興掩殺後方的敵人。
作為護衛親兵,往往是最危險的,但如果你能夠碰到一名足夠驍勇的主將,那麼你就是最幸運的。
很顯然,碰上楊再興,他們這些親衛是幸運的,因為楊再興長槍所到之處,無人能敵!
他見過岳飛的本事,見過楊挺徐寧宗儲韓世忠甚至張憲等人的本事,這些人無一不是勇猛過人,但要說萬夫莫敵之勇,杜玦認為只有楊再興能夠擔起這個頭銜!
他看到完顏宗翰被楊再興打得毫無還手之力,看著楊再興殺入敵陣如餓虎撲羊,看著他用鐵槍砸爛女真人的腦袋,甚至用槍尾捅死一名女真騎士!
他看著楊再興落馬步戰,仍舊所向披靡,看著他斬掉馬腿,夾住敵人的長槍,將敵人狠狠摜死在地上!
鮮血不斷噴湧在他的臉上,他的銅盔早已不知遺落到何處,長髮披散開來,遮擋他的視線。
往常總唸叨著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損毀之類的杜玦,果斷將頭髮切了下來。
因為他知道,長髮遮擋視線,在亂戰之中是多麼危險的事情,他可不願意為一撮頭髮而命喪沙場。
為了能夠活下來,他拋棄了讀書人所有的“禮義廉恥”,為了活下來,他可以不要什麼狗屁文人的氣節。
他看到楊再興挑落一名騎士,當即衝上去,一刀將那落馬的騎士斬首。
身邊的親衛氣勢如虹,跟著楊再興殺入戰陣之中,那熟悉的氣味湧入鼻腔,是鮮血的甜膩,是戰馬的腥臊,是戰死者便溺失禁的惡臭,他們需要拼死,需要在骯髒的地面上摸爬滾打,有時候一腳踩在死者的頭臉上,能將麵皮踩開半邊。
這種種回憶早已被他選擇性地遺忘,他的眼中只有那染血的背影,只有那獵獵的角旗!
杜玦的刀沒有太多的招式,直來直往,都是軍中常用的套路,講求殺傷,不拘一格,他的左手還有一面小盾,這些都是落馬步戰才用到的東西,那小小的盾牌,便是維繫他性命的最後壁壘。
楊再興的勇猛毋庸置疑,雙方騎軍對沖之後,楊再興是第一個殺透敵陣的,而後又領著杜玦等人,扭頭殺了回去,對敵人形成了包抄的姿態。
這讓人有些難以置信,三百人對付五百人,竟然還能夠形成包圍,實在有些違背常理。
然而騎兵對沖講求的就是個勢字,一番衝殺,能夠留在馬背上的,便是勝者,這一番衝殺下來,敵人的數量頓時銳減,楊再興兜頭再返殺,自然讓敵軍首尾不能相顧。
眼看著完顏宗翰也無法挽回頹勢,眼看著楊再興就要大勝而歸,敵人的後方卻傳來一聲鼓響,竟然又有一股騎軍衝殺而來!
女真人的兇悍已經不容贅述,他們分毫不顧同伴仍舊在亂軍之中混戰,大股騎兵一上來就是騎射!
萬箭齊發之下,無論是楊再興部,還是完顏宗翰的隊伍,都被蝗群一般的箭雨籠罩!
女真人果決狠辣,敢於拼命,絕無退縮,這也是他們不敗的秘訣,他們比誰都懂,在戰場上,氣勢是多麼重要的東西。
岳飛和楊再興也正是意識到這一點,才決定先聲奪人,在氣勢上贏過女真人!
事實證明岳飛的謹小慎微並非沒有道理,完顏宗翰或許並不準備充當誘餌,但他們後軍的速度也不容小覷。
當楊再興與完顏宗翰的馬軍陷入混戰之後,女真人的後軍支援也隨之趕來。
這一支騎兵粗掃之下或許只有一百多二百人,但對於亂戰尾聲的完顏宗翰而言,絕對是生力軍。
楊再興的部下已經精疲力竭,他們雖然經受了無數的訓練,又在岳飛等人的帶領下,經歷了無數次的實戰,但三百人對付五百女真鐵騎,終究還是有些吃力。
見得此狀,岳飛沒有任何遲疑就從左翼衝殺出來,他雖然沒有像楊再興那邊,將身後的馬軍拉開十數步的距離,但他與馬軍保持著一致的步調,如果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