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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上一輩子活成那樣; 其實她很想知道,到底哪裡錯了,是她太無用了,還是命運太不公,還是其他的,雖然知道一切也不見得有用,但就像她一直教導阿寧的,愚昧並不是一種幸福,清醒地絕望,比無知著幸福要有意義得多。

更何況,大多時候,無知帶來的不是幸福,是愚昧和虛妄。

她想知道事實的真相。

直到這一刻,她才深切體會到,自己真的很想知道一切的起因是什麼。

按劉郅自己所說,如果謹姝是楊婉嫻和昏陽王的女兒,按昏陽王去世的那一年,那謹姝至少已經十七歲了,謹姝的年齡自己都記不清了,沒有什麼概念,如此推算,她認識李偃的時候,至少有五歲。

五歲之前,謹姝有可能和楊婉嫻一起住在溫縣,就算偶然見過劉郅,如果不是非常親近,那樣的年紀,也不太會記得。但劉郅問她,“不記得我了嗎?”

她應該記得嗎?

還有劉郅說的話,其實也很奇怪,劉郅年紀比李偃大不了多少,謹姝認識李偃那一年,李偃約莫已有十四五歲。

謹姝出生的時候,李偃大約十歲,劉郅比李偃大五歲左右,也就是十五歲之前他就截了楊婉嫻,而如果她沒記錯,楊婉嫻那時都近三十歲了,勾引他,不是很奇怪嗎?

如果謹姝是昏陽王的女兒,而謹姝後來又輾轉進了昏陽王府,是巧合嗎?

如果李偃的哥哥殺了昏陽王,也就是謹姝的生父,而謹姝恰巧在被母親趕出來後又碰上他,是巧合嗎?

前世今生,這諸多的錯綜,到底是命運在捉弄,還是……有人在推著這一切發生。

這世上,沒有那麼多的巧合,一個巧合是巧合,巧合多了就是人為。

鄭鳴凰終於平靜了下來,冷笑了一聲,“我沒見過你,但我從五歲起就恨你了。你就是個禍害,如果不是你,你母親不會是落到那種結局,劉郅不會瘋,我也不會落到這個地步。”

謹姝抿唇道:“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不是我能選擇的事,怪在我頭上不是很可笑嗎?”

鄭鳴凰又冷笑了聲,“不怪你,我又能怪誰,有時候我問自己,我做錯什麼了?為什麼上天要這樣懲罰我?誰也不能給我一個答案,不能靠愛活著,只有去恨了。”

謹姝瞧了她一眼,忽然就有些明白了,“其實楊婉嫻是給過你愛的吧?”

據說鄭鳴凰是那個馬奴的女兒,沒有母親,如果站在鄭鳴凰的角度上,一個從小得不到母愛的人,忽然有一個女人對她非常好,她或許是受寵若驚,或許是小心翼翼?沒有人可以拒絕愛和溫暖。

除非心如死灰,活著的人賴以生存的力量是希望,而希望靠愛來點燃。

而有一天,這個小姑娘發現,那些愛和溫暖,本來就是不屬於她的,而這個女人甚至還想要刺死她,她在驚恐之下殺了那個女人,殺死了希望,餘下的,就只剩下恨了吧!

謹姝忽然失去了繼續詢問的**,起身走了。

身後一群人呼啦啦追上去。

身後鄭鳴凰還在愣著,許久才疾聲厲色地回她,“你懂什麼?別一副你都懂的樣子。我求著她了嗎?既然沒有辦法扮演一輩子,何故要裝我母親。”她冷笑著,遠遠地瞧見謹姝的影子,她身邊隨著那麼多人,無數人緊張她……

憑什麼?

這萬丈紅塵裡,誰沒有些不得已,誰又能問心無愧,誰又能說自己乾乾淨淨。

謹姝也說不上誰的錯更多一些,這會兒也不想去琢磨。她很累了,她身子還有些虛弱,也不知是不是藥的緣故,她這會兒身子睏乏得很,她扭頭跟稚櫟說:“我想睡一會兒。”

稚櫟忙道:“那咱們就先去睡一會兒。”

謹姝的神情有些恍惚,她腦海裡閃現過很多年幼時候的畫面,似乎認識偃哥哥後才有了記憶,而那之前的日子,好似是空白的,但也並非毫無蛛絲馬跡。

只是她從來也沒去回憶過,也沒需要回憶的地方。

她好似從小就有一種能力,永遠向前看,不回頭。

大約是從小的那個噩夢的緣故。

莫回頭,莫回頭!

她小時候總做噩夢,夢裡一個面目模糊的女人用淒厲的語氣說:“你本來就不該活著。你走吧!走遠一些,莫回頭!”

或許不是噩夢,是真的發生過,那個面目模糊的女人,應該就是楊婉嫻,她的……母親。

她對母親的概念是從溫氏那裡得來的,溫氏是個很溫婉的女人,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