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想過後果,他認為這不是什麼問題,自己是朝廷任命的五省總督,負責剿滅流寇事宜,地方上就算是有看法,但也不敢違抗五省總督府的命令的。
第四百二十三章絕非意外
崇禎十年八月,河南開封府,杞縣。
官府徵收賦稅已經持續接近一個月時間,惡劣的事件層出不窮,因為徵收賦稅過程之中,被當作流寇斬殺以及關進大牢之中的百姓已經超過百餘人,一時間縣衙大牢裡面人滿為患,杞縣縣令宋楓依舊是高壓政策,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難,都要將賦稅徵收起來。
縣衙的官吏當然是願意的,特別是那些衙役,好不容易逮住機會了,可以到村鎮去徵收賦稅,這火耗可不少,隨便從中間貪墨一些銀子,都足夠生活好幾年了,再說老百姓也不敢反抗,縣衙已經殺掉了十來人,都是因為在徵收賦稅過程之中反抗的百姓,理由很簡單,就是勾結流寇,反正這樣的罪名,沒有誰會來複查的。
苦的就是老百姓了,好不容易家裡有了一點糧食,可面對惡狠狠的官吏,根本就保不住,不僅僅是糧食保不住,家裡值錢的東西都不要想著能夠保住,糧食不夠,官吏就開始抄家,值錢的東西全部都是拿走或者搶走。
官吏不會管老百姓的死活,反正縣太爺也壓下任務了,衙役要是不能夠將賦稅徵收起來,同樣是要挨板子的,弄得不好一樣被關進大牢裡面去,再說剛剛秋收,老百姓家裡還是有些糧食的,至於說將這些糧食全部拿走老百姓是不是能夠活下去,他們不會思考。
杞縣的村鎮,已經變成了一個火藥桶,稍微有些火星,就可能點燃的。
如此的情況之下,一名舉人看不過去了,他要到縣衙去直接找到縣令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