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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沁悅十五歲及笄,崖知州又重提此事,但都被楊大人一口否決了。

正是今年,楊大人任期已滿,等下任縣令來交接就能調回京城。她走倒是可以,但崖知州卻不想放楊沁悅離開。

見崖知州有強搶的意思,楊大人只有這一個兒子,關心則亂,情急之下竟威脅崖知州,說自己已經有了她種種罪行的鐵證,若是她敢動楊沁悅,大不了魚死網破。

崖知州一聽這話,哪裡還會放楊大人這個隱患離開!

崖知州以給楊大人踐行為藉口請她喝酒,暗示道如果她不去,那就看好她的好兒子,莫要讓他出門或是落了單……

所謂的踐行宴卻是場奪命宴。

楊大人飲下放過藥的酒,回來的半路上藥性發作,落馬摔死。

這事本來崖知州做的天衣無縫,但不知道為什麼,訊息傳到外面,被楊大人在京中的好友知道了,偷偷說到陛下面前,說楊大人之死定然不會只是個意外這麼簡單。

聖上念及楊縣令在竹城任官六年無怨無悔沒寫過一封摺子抱怨,這才派了新縣令過來的同時,讓她查清楊大人的案子。

魏憫將驛丞的話和自己的猜測聯合,便將事情原委推理的差不多的了,可現在苦就苦在只有驛丞一個人證,沒有物證,另外還缺少一個揭開案子的契機。

魏憫坐在書房裡沉思,猜想楊大人可能知道自己此去赴崖知州的宴凶多吉少,定然會將證據提前藏好。

楊沁悅說過楊大人的身後事都是崖知州幫忙料理的,這就可以說明崖知州想借著這個機會找出楊大人收集的證據,但應該是沒找到。

正是因為沒找到,崖知州對楊沁悅有一份忌憚,沒敢強要他。也正是沒找到,崖知州開始懷疑楊大人說的證據其實就是個唬她的幌子,所以崖知州對自己這個新縣令也絲毫不放在眼裡,因為她認定自己沒留下證據。

事情,你只要是做了,就一定會留下痕跡,哪怕是蛛絲馬跡。這句話,崖知州怕是不信的。

魏憫猜測,楊大人藏證據的地方,定然很隱晦的跟她留在這個世上唯一的親人楊沁悅說過。

魏憫想了想,打算把楊沁悅叫進來問問。

巧的是,魏憫才拉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