凜重新重刑處置更換了一批。
他自己的親弟弟方家三郎,也被方上凜打跛了一條腿,並且這幾年都被他嚴格關鎖在自己的院子裡讀書,平時不准他出去玩樂半下、不准他身邊有一個婢女伺候,活生生快要關瘋了方三郎。
不過妙寶說起這些時,面上的神色十分平靜,甚至沒有丁點快慰和興奮:
“是了是了,總之就是人人都有錯,獨他沒錯,所以人人都該死,獨他該活。”
她煞有其事地念了個佛:“這些冤死鬼可別來找我,我可從來沒說叫他們這麼死,我最慈悲良善了。要找就去找方上凜那個短命鬼的大哥吧,正好你們都在陰司裡,也方便尋仇了。”
婠婠有些失笑。
不過——這說了半天,不是還沒說到最後的那個罪魁禍首吳家嗎?
方上凜這又是個什麼打算了?
妙寶說吳家人確實都還活著,還沒死呢。
“方上凜心中還是想報官,將此事堂堂正正對證個清白,也讓他哥哥的死在眾人面前分明一回的。只是誰叫他這饞死了色鬼非要跑吳家去,把自己嫂子娶回來了,現在自己身上也沾了一身騷,輕易擺脫不乾淨,所以就只能拖著了。”
妙寶顯然還有些幸災樂禍。
不過事實的確如此。
眼下方上凜的境遇,絕不是隻要把吳家人毒害他哥哥的事情報給官府和朝廷就能輕鬆解決的。
因為他在事實上已經和吳家結成了親家,和吳娘子是原配結髮妻子。
哪怕他從頭到尾都沒有碰過吳娘子,在事實上他們還是夫妻。
夫妻就是榮辱一體的。
倘若現在方上凜把所有的一切呈訴官府,他所得到的結果並不是想象中眾人以為的只要處決了吳家就行了。
而是數不清的麻煩掰扯。
比如,世人會直接忽視時間的線索順序,轉而將這件事簡化為:
——方上凜的妻子和岳父家殺了他的兄弟。難道他本人就不無辜嗎?
——方上凜的妻子為了嫁給他,合謀全家殺死他的兄弟。這件事是否是因為他私通未過門的嫂子,一起謀劃的?
而他也變成了他父母殺子仇人的女婿。
最後因果顛倒一番,他可能需要用他這一生的官運和前程來為吳家人的罪孽一起買單。
沾上了,就是一身腥。
所以告發與不告發,都不是那麼輕鬆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妙寶實在覺得好笑。
而婠婠也是但笑不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