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沒了可以搶,而戰馬卻是在戰場上安身保命的砝碼。
羅徵生於和平年代,自從三個月前莫名其妙地來到漢末亂世,在經歷了大小數十場血戰之後,他就很快地適應了這個年代的生存法則。
莫名其妙地來到這個戰火紛飛地亂世,又很不幸地成了董卓軍中的一名士兵。
這樣的遭遇,委實算不得幸運。
然而,要想很好地生存下去,就必須要適應這個年代的生存法則。
作為一名士兵,仁慈、憐憫只會讓人死的更快。
不想成為戰場上冰冷的死屍,就只有無情的殺死身邊的所有敵人,才能活命。
短短三個月,數場血戰。
羅徵從一名新丁兌變成了一名老兵,不再畏懼鮮血和死亡,骨子裡的仁慈和憐憫全部被冷酷和狠辣取代,再也沒有半分心慈手軟。
在戰場上,騎兵的存活率要遠遠高於步兵。
羅徵以數場血戰之功,加上能識文斷字,從一名普通士兵被提撥成為了軍侯,領兩屯兩百名騎兵,其中流了多少血,只有他自己知道。
然而區區一個軍侯,依舊免不了隨時戰死沙場的命運。
漢軍軍制,五人成伍,設伍長;十人為什,設什長;五十人為一隊,設隊率;一百人為一屯,設都伯;兩屯合一曲,設軍侯;兩曲合一部,設軍司馬,領四百人。
再上則是校尉,能夠統領一營五部兵馬,算是一個作戰單位。
營是漢朝軍制中最基本的作戰單位,統兵校尉擁有一定的自主權。
至於軍侯,只是中下層的軍官,只能聽命行事,根本就沒有自主統兵權。且每戰必衝鋒在前,在殺機四伏,局勢千變萬化的戰場上,委實命不由己。
羅徵唯一的目標,就是不停地往上爬,再往上爬。
在這個朝不保夕的年代,要想頭顱不被敵人割下拿去請功,就只能想盡一切辦法掌握足夠的力量。手裡擁有足夠的軍隊,才能安身立命,比別人活的更長、更久。
想要掌握力量,就只能拼命地往上爬,成為更加高階的將校。
至於虎驅一震,猛將來投,那是傳說中才有的事情,永遠不可能實現。
黃鬃馬渾身大汗淋漓,疼的直打顫。不過戰馬都認主,知道主人在給自己治傷,黃鬃馬到也十分安穩,沒有奮蹄亂踹。
羅徵處理完傷口,又給槽裡添上了草料。
“夥計吃飽了,過幾天可能還有一場惡戰,全靠你了。”
羅徵拍了拍馬頭,臉上難得地露出了一絲笑容。
黃鬃馬扭過大腦袋拱了拱羅徵,‘突嚕’打了個響鼻,才回過頭咀嚼草料。
初春寒意猶濃,夜風襲來,凍的人手足發僵。
西涼軍兵員複雜,有羌胡之眾,也有漢丁,裝備更是良莠不齊。
大多數士兵,都只有一件布甲。除了一些高階將校,能夠披上鐵甲的極為少見。整個董卓軍團中,也就只有董卓麾下最為精銳的飛熊軍,才能裝備鐵甲。
布甲防護能力差,而且沒有多少禦寒作用。
好在初春雖冷,但習慣了苦寒計程車兵們尚能忍耐。
騎兵營裡燃起了一堆堆柴火,士兵們填飽肚子,就躺在火堆旁呼呼大睡。
天很快黑了下來。
羅徵躺在鋪了乾草的地上,輕輕撫摸著右手無名指上的一枚青銅戒指。
就是這枚神奇的青銅戒指,將他弄的穿越到了這最為混亂黑暗的漢末亂世。
也正是這枚戒指,讓他在慘烈的戰場上活了下來。
羅徵閉上眼睛,集中心神感應。
很快,古樸無華的青銅戒指上傳來一股熱流,讓他全身舒暢,白天廝殺時留下的十幾處輕重不一的傷口,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迅速癒合,並且沒留下任何傷疤痕跡。
羅徵吐口濁氣,翻身坐起來活動了下手腳,感覺力氣又大了幾分。
估摸了下,自己現在應該能抱起三百斤重的麻袋了。
想想剛到這個亂世時,連跑上幾里路都喘的上氣不接下氣,而現在的力氣都快能比上後世的大力士了,不由有種物是人非的感覺。
如果不是青銅戒指能夠治傷,他早就死了不知多少次了。
每次受了重傷,只要集中心神溝通青銅戒子,這戒青銅戒子裡面就會流出一股熱流注入他體內,不論多麼嚴重的傷勢,都能在瞬間治好。
甚至一次被鈍器扎穿了胸口,最後都活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