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估計諸葛亮也會這樣做,但是至少說明馬謖還能和諸葛亮英雄所見略同,他不是一個完全沒有用的人。
第三點,馬謖有威望。據史書記載,殺馬謖的時候,十萬之眾為之垂涕,十萬人哭了,不是諸葛亮一個人哭了。說明馬謖這個人在群眾中是有威望的。是親信,是人才,有威望,諸葛亮不想殺他。
好了,既然諸葛亮不想殺馬謖,馬謖又是可殺可不殺的,那麼我們就要問:為什麼要殺呢?
*根據前面易中天先生的分析,無論論才氣還是論威望,馬謖都出類拔萃,而且從私人關係上講,馬謖和諸葛亮私交非常好,是一個有勇有謀又深得諸葛亮信任的人才。但是諸葛亮在處置馬謖時,鐵面無私,不留任何情面。而易中天先生分析,從內心願望來講,諸葛亮是不想殺馬謖的,此時他是做了一個痛苦的抉擇。那麼諸葛亮為什麼要這麼做?其中有什麼隱情呢?
這個問題,蔣琬也問過諸葛亮。馬謖被殺以後,蔣琬到了漢中,蔣琬就對諸葛亮說,丞相啊,“天下未定而戮智計之士,豈不惜乎!”說現在天下還沒有安定,我們還要打很多很多的仗,丞相就把這樣一個難得人才殺了,難道不可惜嗎?那麼諸葛亮是怎麼回答的呢?諸葛亮流著眼淚,又一次哭了,留著眼淚說了十六個字:“四海分裂,兵交方始。若復廢法,何用討賊?”什麼意思呢?就是諸葛亮說,請想一想孫武當年為什麼能夠百戰百勝?就因為軍紀嚴明哪。現在天下大亂,四海分裂,戰爭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停止下來的;在這樣一個情況下我們如果把軍法給廢了,請問我們用什麼,我們憑藉什麼,我們靠什麼去戰勝敵人呢?那麼根據諸葛亮的這一個回答,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來,就是:諸葛亮殺馬謖,是為了依法治蜀。
依法治國,或者依法治蜀,是諸葛亮治理蜀國的一個重要的思想。一個重要的思想,就是諸葛亮在蜀國實行的是法治。而且在這方面諸葛亮堪稱千古楷模,至少有以下幾點值得我們學習。
第一點,嚴於律己。諸葛亮在殺馬謖的同時也上表朝廷,要求處分自己,提出的處分的辦法是自貶三等。這個報告打到劉禪那兒,那麼劉禪批准,將諸葛亮降為右將軍,但是行丞相事,所總統如故。雖然是右將軍,但是還是代理丞相,那麼原來該管的那些事、該有的權力照舊。根據這樣一個結果,有人就批評諸葛亮是作秀,那麼這個說法我覺得是不懂政治,也不懂歷史,中國古代的政治它信奉的是儒家的學說,儒家的學說有個規矩叫什麼?叫有經有權。經就是不能變的,權就是可以變的。用現在的話說,也就是政策要有原則性,也要有靈活性。那麼一場軍事行動失敗了,作為統帥肯定要承擔領導責任,但不等於把這個統帥殺掉或者廢掉,統率殺掉、廢掉這個仗還怎麼打?所以處分是要處分的,但是不能因為這個處分影響到大局。
第二點,敢於認錯。諸葛亮為此上了一道疏文,叫做《街亭自貶疏》,這篇疏文用我們現在的話來說就是檢討書。諸葛亮這個《街亭自貶疏》是很實在的,實在在什麼地方呢?第一,他承擔了全部責任。就包括馬謖丟失的街亭,包括趙雲在箕谷的失誤,本來都不該他負責人的,諸葛亮全部承擔下來了,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呢,諸葛亮實實在在地指出了問題的關鍵。問題的關鍵是什麼呢?四個字:“授任無方”,就是我作為統帥我用人用錯了。第三點,他建立了問責制度。就是規定以後但凡出師不利,主帥一定要承擔領導責任。第四點,他採取了改正的措施。從此以後數次北伐,諸葛亮都親臨前線,坐鎮指揮。所以是實實在在地認錯。一個人啊,不可能不犯錯誤,世界上沒有不犯錯誤的人,包括諸葛亮,難得的是能夠承認錯誤、改正錯誤。只要能夠承認錯誤、改正錯誤,就是了不起的人。在這一點上曹操、諸葛亮都做得非常好。
第三點,賞罰分明。馬謖丟失了街亭,負直接責任,而且損失慘重:殺。趙雲箕谷失利,但是事出有因,因為敵強我弱,而且趙雲的指揮應該還是得當的:降級。王平是馬謖的副手,在馬謖進行軍事部署的時候,王平一而再再而三地勸阻馬謖,而且在馬謖丟失街亭以後,王平採取了很多正確的措施,保全了軍隊:賞,王平晉級。王平是這次戰爭當中唯一沒有受處分、反而受獎勵的將領。那麼本人作為統帥,負領導責任:貶。殺謖,降雲,賞平,貶己,叫做賞罰分明。
因此我們可以說,在街亭失利之後,諸葛亮的善後處理非常得當,做得好,做得對,應該大書特書。但是我們也就因此有了一個問題:既然做得對,為什麼要哭呢?
*馬謖的街亭之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