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沒關係。
事實上這個時代刺殺與謀害在阿拉伯人眼中還是很卑劣的小人行為,源於第三代哈里發奧斯曼,第四代哈里發阿里都死於刺客之手,阿拉伯人對刺殺很是厭惡,更不會想到派刺客到大閩境內刺殺平民來逼迫大閩。
雖然是人命大案,但相比較整個帝國還真是件小事,這個阿拉伯人刺客名叫阿齊茲,是城外俘虜營被俘獲的叛匪之一,趁著管理不嚴逃出了俘虜營,卻是受人僱傭殺人賺錢。
剛開始這個阿拉伯人很有“職業操守”說啥也不肯供出買主,不過從他使用的匕首,穿的斗篷布料,還有調查的俘虜營管理官員哪兒查閱名單,狄仁傑不光把他的身份查了出來,還把他背後的買主給找了出來。
就是那個胖子,叫鄭買臣,也是福州大競技場角鬥士學校的採辦商人之一,他背後是與惡來隊競爭的刑天隊,曾經因為在南天竺他看中的一個朱羅族叛亂頭人俘虜被黃道齡搶走而兩人結怨,在泰西封時候兩人又因為商業競爭而起矛盾,鄭買臣這才惡從膽邊生,買兇殺了他。
一場兇殺案雖然惡劣,但也不至於鬧得滿城風雨,可鄭買臣倒黴就倒黴在黃道齡死在哪兒不好,正好死在了李捷面前,神經過敏的閩王下令全城通緝,嚇尿了褲子的鄭買臣甚至遺書都寫好了,直接備好棺材等著官軍上門。
眼看著磕頭不停的鄭買臣還有傻乎乎還跪在地上梗著脖子看的阿拉伯人阿齊茲,李捷還真是啞然失笑的搖了搖頭。
“狄相公,汝說應當如何處置?”
既然不是自己臆想中侯賽因派來的恐怖分子,李捷便也沒想幹涉司法,直接又把問題推回給了狄仁傑,倒也當仁不讓,狄仁傑思考了一下,又是拱拳回答著。
“回陛下,依《永徽律》《唐律疏議》,買兇殺人者,罪當死,兇手流三千里,然依照《大閩神律》,唐人死罪者,減免流三千里,異族謀害唐人者,嘴加二等,故閩人鄭買臣,按律流婆羅洲,罰錢兩千貫償被害者父母妻兒,阿拉伯人阿齊茲,罪當斬!”
還就是這麼不公平,整個兇殺案中,鄭買臣是殺人的主觀指使者,阿齊茲不過是一件殺人工具而已,跟殺人的刀性質差不多,兇手沒死,刀卻被砸了,似乎有種本末倒置的感覺。
而且這斬還不是後世熟悉的砍頭痛快死了,這個時代,砍頭叫梟,斬則是腰斬,把人切成兩段,主要器官全在上半身一時半會死不了,這種痛苦可比梟首還令人痛不欲生。
可在大閩,唐人就是有特權!如果沒有特權,唐人又如何驕傲的統領著幾倍於自己的異族,發自內心的維護大閩統治?而李捷又沒給唐人那種類似明代宗室,清代旗人那樣寄生蟲一樣的特權,特權僅僅在法律,官員錄取以及禮節尊敬上,經濟上,還需要移民過來的唐人自己用辛勤的雙手養活自己,這樣才能是個健康向上的社會,幾百年後唐人還是傲骨錚錚的唐人。
這種特權的保證就是一百二十多萬大閩軍團!
看著李捷的擺手,狄仁傑亦是鬆了口氣,當庭宣判,得知自己活下來的鄭買臣真是感激涕零,鼻涕眼淚齊流的磕著頭高喊著皇恩浩蕩,先前他甚至有夷三族的覺悟了,相比之下流婆羅洲可輕的不能再輕了。
至於那個阿齊茲則是被傻傻愣愣的拖了下去,宣判都是用的唐語,這小子還不知道自己即將面對的是何等酷刑。
除了一個阿拉伯阿訇趕過來為他抱怨外,也沒有一個官員為他發出一丁點同情,反正對於這些阿拉伯俘虜,不少官員是抱著死一個少一個心情。
泰西封可沒有城內殺人的習慣,平日裡處決犯人也是在城外,不過刑具卻是和犯人一同出發的,眼看著兩米多長還帶著血汙與碎肉的大鍘刀被搬上車,阿齊茲這才明白了自己的命運,殺豬一般慘叫了起來。
聽著外面慘叫聲,還有抹著頭上汗水,慶幸的收拾著準備奔赴婆羅洲為當地生產開發做貢獻的鄭買臣,也打算收拾回宮的李捷冷不丁心頭一動。
“來人!將犯人攔下!!!”
第1123章 。人性自私
真是生死一瞬間,再被按在堂下,阿齊茲背後都被冷汗溼透了,不過他可沒有得道高僧那樣覺悟,也沒有絕世高人那樣忽然領悟個大招的運氣哇呀呀的殺出去,有的僅僅是磕頭蟲一般咣咣把腦袋砸在地上。
如果黃道齡還活著,這會的阿齊茲倒是符合他角鬥士的要求了。
另一頭,不知道如何出了反覆的鄭買臣亦是渾身冷汗直流,華夏有一句話,伴君如伴虎,掌控生殺予奪的閩王隨時能改變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