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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6部分

但他的聲音仍堅定:“報告先生,頂得住!”

丁一把毛巾擰乾掛好,端起擺在邊上的粥,又拿起那盤肉包子,遞給譚風:“吃。”

“是。”譚風接過,咬了一口包子,就著放得溫熱的稀粥,就這麼吃起來。

丁一笑著把邊上曹吉祥那份早餐扯過來,卻是道:“老曹,不好意思,佔你便宜了。”

“少爺折殺老奴了!”曹吉祥那有什麼不快的?這才是透著親近的架勢。

譚風很快就吃完了包子和粥。

“飽了沒有?”

“飽了。”

丁一喝了一口粥,點頭道:“先從警衛團這邊,調一個連給你差遣,從天津過來的兄弟,讓他們先憩息一下,抓捕行動,你是動腦的,下面的人,卻是需要體力。沒問題吧?”

“保證完成任務!”

第四章新君(十八)

於是在這一天的早朝,匆匆趕著來上朝的文武大臣,就看到了一個連計程車兵,身著黑色軍常服,披三層雞胸甲,騎著阿拉伯純種馬,一路逼近宮門,在守衛宮門的軍士喝令止步時,這隊胸甲騎兵的帶隊軍官勒住了戰馬,對身邊計程車兵說道:“宣讀命令。”

軍官身邊計程車兵,對於宮牆上伸出的步槍槍口,毫無畏懼,緩緩策馬上前,從馬側皮包裡取出檔案開啟宣讀:“經大明四海大都督府軍事檢察院批捕,現遣軍事警察總局第一中隊,對居住於皇城的犯罪嫌疑人……”這一夜的光景,石亨出首的那幾人,不單姓名,還有年齡、籍貫、職務,都被查證了出來,此時一一宣讀了,“……進行逮捕。此令,大明四海大都督府,軍事警察總局,局長,曹吉祥。”

守著宮門的將領聽著,連忙教守軍垂下槍口,卻向那宣讀命令的騎兵問道:“兄弟,曹公的名頭,末將自然是知曉,但這軍事警察總局、軍事檢察院,是什麼衙門來著?”

他自然不可能知道這兩個機構,這是一夜之間,臨時設定出來的衙門。

所有人員,基本全是借調和兼任的。

“凡涉軍旅事者,由軍事檢察院批捕及提出公訴;凡涉軍旅事者,由軍事警察總局執行逮捕等一應事宜!請勿阻礙我部執行命令!”

守宮門的將領還沒出聲,邊上就有文官過來,高聲道:“豈有此理!便是當年王振。廠衛拿人,也要去刑部簽了駕帖的。這甚麼勞什子的軍事檢察院,憑何能教汝等入宮拿人?”

明朝有它一套司法制度的。比如說捉人,皇帝授出駕帖行事,由司禮監出帖並加蓋印信,拿人事由還必須經刑科給事中“僉籤”,並付以簽署詳細的批文才能拿人。此外,錦衣衛官校持簽印完整的駕帖,至刑科僉籤時,還必須持有彈劾奏章的原件以備勘合。

所以這是不合規矩的,那出來嗆聲的御史。這噴得是合理的,因為涉及一個程序正義的問題。在明初就算是王振時期,程式上也是要過的,歷史上廠衛不管程序正義,大約是到了孝宗時期才開始的。

場面一時就僵住了,倒是守宮門的將領鬆了一口氣,因為要和四海大都督府扛,他是犯難的,不單是丁一的權勢和聖眷。還有丁一的名望。但要放這一隊胸甲騎兵進宮,明顯他也是不敢的啊!這下倒好,有人出來噴,至少暫時他可以置身事外。

明朝計程車大夫。可真什麼都敢噴的,皇帝都不放過,別說原來被他們稱為螻蟻的軍戶——當然。大家知道新軍跟軍戶不一樣,可再不一樣。自命為國家棟梁、華夏精英計程車大夫,噴起當兵的。本身就沒心理壓力啊!

何況於御史專職噴人,立憲之後,更是變本加厲,因為他們現在是得完整檢察權了,從風聞奏事,到現在是用彈劾的辦法提請公訴了!雖說沒有風聞奏事那麼隨便噴,但可以用彈劾來提起公訴,那權力比原來就不是一檔次,例如現時這樣的情況下,劉棉花那彈劾不動的情況,那種賴皮招就沒法使了,因為人家都察院,如果豁出去了,完全可以對其提出公訴的。

一個御史站出來,後面就許多個御史都出來幫腔:

“爾欲汙晉公之清譽乎?”這是偏丁一那邊的御史,還算客氣,“緝查誰人,當有駕帖,還是去把公文辦妥了再說吧。再說,內宮事務,也當是宮中自理,外朝非奉聖意,如何去涉宮禁中事?真真是荒唐!”

也有原本就不爽丁一的,這回以為拿著痛腳:“爾等無故陳兵於此,欲行何等勾當!”這簡直就是往謀反那邊扯了,更有人說道,“按靖海殿下所言,別說現時是君主立憲,便是議會立憲,皇家也是大明尊貴的象徵,神聖不容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