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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6部分

以他覺得,還是由一、二營執行防務比較讓人放心一些。

而今天兩次建功的文胖子,卻就被丁一狠狠的訓斥。

“騎兵營不要弄成專門的胸甲騎兵!我們開始用條狀尖頭彈,敵人也會學習的。”丁一向著文胖子這麼吩咐道,“一旦面對條狀尖頭彈的話,胸甲的意義不大。建立騎兵營的本意,並不是為了組建一支重騎兵,這記得在南北朝時代才流行吧?到了宋代,柺子馬出現過一陣子,然後明顯笨重的重騎,雖然威武,但對於戰場的適應性太差了。”

文胖子一臉地憨笑,點頭記下丁一說的要領,正因為他當過硬探出身,他才知道,丁一說的這些東西,都是實打實的。而在思考了一會之後,文胖子提出一個問題:“少爺,我以為,就算到了敵人也使用尖頭子彈的時節,如果到了戰況膠著的時候,胸甲騎兵還是可以作為突破的預備隊投入戰場。”

“你想都不要想!”丁一馬上否決了文胖子的說法,儘管他很清楚,歷史上拿破崙就是把胸甲騎兵做為預備隊來投入戰場,並常常以此扭轉戰局的,“不要學趙輔,放不下那點騎兵情結。我們的火器進展,已經跨過了圓形鉛彈、遂發滑膛前裝槍的年代了,騎兵突擊的想法,除非小分隊作戰,否則不要考慮。”

“戰況膠著的話,如果按你說的,敵人也使用尖頭子彈了,那也不可能大規模的白刃戰吧?為什麼不用炮彈去解決問題?運載相同重量的炮彈,要比運載胸甲強多了。”

“騎兵要發揮速度上的優勢,配備騎槍,馬刀,遠處以攜行迫擊炮解決敵人,接著是擲彈筒,然後是騎步槍、手榴彈,最後才是馬刀。如果到了需要使用馬刀對決時,胸甲的重量,我更願意換成兩把左輪。”

文胖子急著抓腮撓頭的,他想不出什麼辦法來反駁丁一的話,但是:“但我們需要一種重灌甲計程車兵頂在前面,特別是衝鋒的時候啊!”

“最好的裝甲,就是火炮,摧毀一切的火炮。”在這個問題上,丁一很固執,根本就不打算妥協,“當然,如果柴油機在幾十年內研發出來,我們可以弄出坦克,來滿足你的要求;如果你真的喜歡重甲兵種,那麼可以保留它,在需要巷戰時使用,目前來看,如果我們面對冷兵器的敵人,胸甲的確還是有一定的存在意義。”

丁一想了想,對文胖子說道:“在敵人仍使用冷兵器的時候,我可以允許你把騎兵當成胸甲騎兵使用。但你要明白,這是一個夕陽兵種,必將被歷史淘汰的兵種,所以不要向騎兵營計程車兵,過多灌輸關於重甲作戰的理念,明白嗎?”

“是,少爺。”

丁一輕吐了一口氣,對文胖子說道:“選一個排出來,晚上總不能就這麼讓奧斯曼人安穩入夢吧?”特種作戰的老本行,丁一可不打算丟的。就算現在他不太可能親自帶隊出去,但至少擬定作戰計劃,仍舊也能讓他有些痛快的。

能進警衛團計程車兵無不是精英,原本里面就有兩個特種大隊為基礎了,對於叢林作戰和山地作戰,在這個時代,算是很深入的研究了。所以就算這邊的地形有所不同,在適應訓練過後,還是可以勝任任務的。

但當丁一吃完晚飯時,準備休息一下然後半夜起來巡營時,突然就聽著在一、二營那邊隱約槍炮聲響起,然後又過了一陣,便見著曹吉祥跑了過來:“少爺,捉了幾個舌頭。”

第六章歐洲(十四)

剛剛派出去的特種作戰小分隊自然沒有那麼快的速度,就算丁一的確弄出摺疊滑翔傘,並且也給他們裝備上,但也不可能這麼半個小時來回。所以一聽丁一就來了精神,開身端起水杯,把那半杯涼茶一咕嚕喝了。

的確是到了戰爭時期,丁某人一切狀態就是最為正常的了,至少現時也不把玩什麼宋代黑釉瓷杯,也不端什麼模仿了十年的首輔氣度。因為這本來就是他最為本色的身份,最為熟知、適應的環境。

“奧斯曼那邊很有想法嘛。”丁一接過曹吉祥遞來的毛巾,洗了一把臉笑道,“問出來什麼了?應該不止一隊人吧,咱們都派了幾隊出去,奧斯曼看著數萬騎的架勢,怎麼也不可能這麼小家子氣,就弄一隊人出來啊。”

曹吉祥接了丁一洗完臉的毛巾,搓好過了水,掛齊整了才笑道:“少爺聖明,的確不止一隊,派了三隊人出來,只不過他們比較倒黴,有一隊大約三千精騎,到了離著有七八百米的距離,開始衝鋒突破,結果先在離工事六十來米的地方,被鐵絲網兜下了,於是讓一連那群值勤的崽子,操著四挺機槍,好一頓揍。一連長開始還在訓那夥敗家崽子,足足打了四條彈鏈,因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