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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口,就連赤軍長勝這悍不怕死,敢把石璞弄死的二愣子,也知道是擋不住的了。
人力終有窮,何況他們陷入埋伏的重圍!
ps:今天是老荊的生日,下午和晚上要跟家人朋友出去吃個飯唱個k什麼的,下午就請個假吧。
第八章決鬥(十三)
“上車。”丁一橫掃踢折了刺客執手的小臂,把刺刀捅入了對方的胸口,然後頭也不回地道,“安娜,扶著他,上車,相信我。”說完這句話,他已開始喘息起來,因為他在這句話裡,躲過了兩支羽箭,再幹掉一個刺客,重傷兩個,擊退兩個。
從遇襲到此時大約也就是一分鐘左右,但這一分鐘,真的是每一秒都有血光迸現,每三秒便至少有一個人重傷或死亡,這一分鐘的運動強度是高得可怕,幾乎耗盡了丁一大部分的體能,因為壓根就沒有節奏,沒有喘息,如果有幾秒鐘的機會,可以重灌子彈的話,至少把腰間那一圈子彈打光之前,還是從容的。
但現在根本就沒有這麼一個緩衝的機會,丁一不得不踢起兩把刺客掉落在地上的彎刀,然後分持兩手,開聲吐氣硬碰硬地跟再次撲來的刺客對砍了七八刀,這明顯是很不智的選擇,因為這樣會消耗大量的體力,而面對人數上有著巨大優勢的刺客,這樣只能大幅度縮減丁一達到力竭的時間。
當然這對砍的七八刀,也為赤軍長勝和安娜公主爭取了數秒的喘息。
“啪、啪、啪!”槍聲再一次響起,那是赤軍長勝沒有浪費丁一為他爭取的時間,裝填了三發子彈之後,馬上把兩個衝丁一撲來的刺客撩倒在地。而且赤軍長勝也鑽進了四輪馬車裡,但讓他和丁一沒有想到的,是安娜公主一下子就把馬車的車門關上了。
然後她執著那刺劍,倒退了兩步。貼住了丁一的背部:“陛下,這怎麼可能?您怎麼可能做到?”其實那些刺客的驚恐。並不下於安娜公主,他們原本以為丁一是一個智慧型的統帥。他們在這座城堡裡藏了這麼多人,是為了對付可能隨丁一而來的衛隊。
“上車去。”丁一踢翻了一個撲上來的刺客,向著安娜公主這麼說道。
“不,我要跟您在一起。安娜不會放棄的!”她在刺客揚起刀之前出劍,跟進扭肩上步,收劍,在那個刺客咽喉留下一個不斷噴血的洞口,“除非您上車,否則的話。安娜恕難從命!”
丁一喘息著擋下兩次攻擊,笑道:“我不習慣固守待援。你要跟著我?那麼,跟緊了。”
因為拉車的馬早在第一輪箭雨攻擊中就死掉了,刺客不會留給他們逃生的機會,而且城堡的大門也已緊閉。所以如果上了車,那就只能死守了。丁一向來就不是死守的人。
說話間丁一脫手將兩把彎刀擲出,握住一根向他刺來的長槍槍桿,將對方往懷裡一拖,一記後手直拳。乾淨利落地將對方擊倒。長槍在手,丁一如同餓虎出押,在三秒之中至少刺出了十次。
無一落空,更重要的是。沒有任何一個被槍刺中的人,能再站起來。
這是丁一為什麼要棄刀用槍的原因,而為這不是武俠小說。丁一也不可能小宇宙爆發,然後就如何如何。也許再過五秒,也許六秒。他可能就撐不住,一旦掛彩,交代在這裡是沒有什麼出奇的。
冷兵器之中,槍為百兵之王,不是吹出來的。
三箭不如一刀,那是因為箭除非射中要害,不然的話中箭者只要不慌,跟赤軍長勝這樣,把箭桿削了,他依然還是能戰;又說三刀不如一槍,老於沙場、格鬥的人物,往往都會以拉長傷口的代價,來讓自己中刀的深度減少,戰力有所減弱,但沒中要害的話,也仍然能戰。
槍就不同了,不論大腿、胸腹,隨便什麼地方,只要刺中了,就是貫穿傷,不死也癱掉的。
所以丁一棄刀取槍是極為明智的選擇,而說來話長,實質上從兩把長刀脫手,再奪槍,刺擊,不過三秒到四秒的時間。丁一已然汗如雨下,因為這樣高強度的出擊,對體力是要著極為強悍的要求。
而代價就是刺客被鎮住。
他們終於停下來,圍著丁一和他身邊的馬車,開始如狼群一樣尋找機會。
因為被左輪撩倒的那些刺客,來之前他們就接受了丁一有神奇法術護體的說法,他們覺得那是一種法術,只要耗盡了丁一的法術,那麼就會任他們宰割了。而丁一持刀而戰雖然也放倒好些人,但畢竟也有不少人,只是關節受到重擊之後退下——人太多,攻擊太多,丁一往往無法補上致命的一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