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艱難險阻,山路陡峭,十分艱難。
夜晚的涼風吹在離傲天的臉上如刀子一般。
他將斗篷後的頂兜戴在頭上,握著韁繩的手已經凍的通紅,他咬著牙迎著刀子一般的風迎難而上。
山路愈發的陡峭,而且愈發的炎熱。
刺骨的風和著滾燙的氣息讓離傲天感受到了什麼是冰火兩重天。
“駕!再堅持一會。”離傲天看的出來他的汗血寶馬也要堅持不住了,便拍了拍馬兒的側身給它力量。
馬兒通常是有靈性的,不顧火山下的滾燙,抬起馬蹄瘋狂的朝前方衝著。
這一路愈走愈熱。
離傲天全身都冒著熱汗,就連那迎面吹來的風好似都被火山收買了,滾燙的風拂在他的臉上,他幾乎要窒息了。
他縱使再厲害,也是敵不過天災的。
試問,又有誰能敵得過天災呢?
前方。
一大片滾燙明晃晃的火山映入他的眼簾,將他整個人都鍍了一層紅彤彤的火光。
他騎在馬背上,周遭盡是廢墟,火山將廢墟映成了金山,他恍若天地之間,勇猛無敵的王者,黑曜的眸映出一片火紅,離傲天眯起了眸子,將腰封的長劍拿出,朝火山猛地刺去:“召喚火豹。”
☆、第655章 對她溫柔一些
離傲天的長劍並非普通的劍。
曾經,離傲天秋獵時便發現了這頭不同尋常的豹子。
這頭豹子身上的紋路是火的形狀,而且密集的分佈在身上,渾身滾燙。
四肢發達,跑的比尋常的獵豹要快,生的比尋常的獵豹要威猛,而且十分聰明,有靈性,能聽懂人說話,而且還能一豹戰勝十頭老虎,十分勇猛。
這讓離傲天愛不釋手。
總覺得這頭獵豹是不知從什麼神秘的地方逃出來的。
男兒的佔有慾和征服欲本就很強。
離傲天更甚!
他當即決定要征服這頭獵豹。
於是用自己的長劍和獵豹纏鬥了將近三個時辰,終於將它拿下,長劍刺在了獵豹的利爪處,意味著讓它投降。
這頭獵豹很少有能戰勝不過的人。
它的眼神慢慢變的柔和,最終臣服於離傲天的腳下。
因為離傲天的長劍上沾染了獵豹的鮮血,所以獵豹已經認離傲天為主人了。
一生,只認離傲天一個主子!
獵豹把離傲天扛在了後背上,瘋狂的奔跑著,帶著獵豹來到了自己原先生活的火山。
就是這樣,離傲天得到了這個牛哄哄的火豹。
火爆很有個性,一年只出來一次,而且還是要在脾氣好的情況下。
長劍一出,只見火山口‘砰’的裂開了。
一個全身火紅的豹子威武的奔了出來,嘴裡還咬著那把長劍,看上去竟然有些……浪漫。
因為火豹的行為有點像一個英俊的男子叼著玫瑰花。
火豹的眸子有些慵懶,有些不耐煩,顯然,離傲天打擾了它的美夢,現在可是冬天啊。
它是要冬眠,睡飽飽的啊。
火豹給了離傲天面子,乖巧的趴在他面前,只不過滾燙的大腦袋竟然趴在了離傲天的緞靴上。
火爆渾身滾燙,猶為是冬天,它要用自己滾燙的身子為自己取暖。
離傲天被燙的眉頭蹙起,他拍了拍火豹的腦袋:“想燙死本王?一邊兒去。”
火豹一邊不悅的哼哼著,一邊抬頭偷偷觀察離傲天的神色。
他發現離傲天神情緊繃,十分不悅,便識趣的蹲了起來,心想,主人好可怕,還是不要惹怒他了。
它最佩服它的主人了。
自己是個公的,若是個母的,一定要跟主人生小豹子呢。
離傲天若是知道自己的火豹竟然有這般惡劣的心思,一定會吐血三升的。
他緩緩蹲下,拍拍火爆的腦袋,從袖袍裡掏出來離玉樹經常用的帕子,讓它仔細的聞了聞,而後神情嚴肅的說:“火火,找到她,一定要找到她。”
火豹在嗓子眼裡哼哼了幾聲算是答應。
就在火豹想要離開的時候,離傲天又拽住了它的尾巴,火爆不悅的甩開他的手,心想,不要捏我的尾巴,討厭。
“記住,對她溫柔一些。”離傲天輕輕的撫摸著它,讓火豹感覺什麼是溫柔。
火豹全身起了一層雞皮疙瘩,覺得自己的主子被鬼附身了,不然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