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的潛規則,誰要是說出來,肯定會在史書上被罵成篩子。何況,各家的那些私兵還不知道要怎麼解釋呢,皇上隨隨便便就能反擊了。
“這件事,倭朝總督府是有責任的,”正德聲色俱厲的說道:“朕明明就將倭朝事宜全權委託給東海伯了,可他卻辜負了朕的期望,翫忽職守,致使倭寇潛越海路,為禍江南,所以,必須得嚴懲不貸,以儆效尤!”
陸完心裡升起了一線希望,莫非之前皇上也不全是在做戲,他果然跟謝宏生了嫌隙嗎?否則怎麼會主動提出要嚴懲馬昂?要是真能如此,自己倒也不是不能甘心,這犧牲也算是舍家為國嘛!
妻子都好說,自己還沒老,總是有希望再開枝散葉的,族人也好辦,謝宏只能殺聚居在一起的嫡族,那些族譜上的旁支卻未必會遭殃,總不成那奸賊還會照著族譜,按圖索驥的殺過去不成?
王鏊的神情半點變化都沒有,只是那麼木然站著,連頭都沒抬一下。這事兒跟理想的結果肯定不會相同,上過這麼多次當了,誰還會再上當啊?
“朕決定,對東海伯處以罰俸半月的處罰,以謝死難群眾在天之靈。”果不其然,正德的話驗證了他的想法。
陸完好懸沒一個跟頭栽倒,罰俸半月?這也能叫處罰?
對後世的打工仔來說,要是被老闆罰了幾個月的工資,那是肯定要跳腳的,沒辦法,都是吃了上頓兒沒下頓兒的窮人,幾個月的工資灰飛煙滅,那是真的傷不起。
可對明朝的官員們來說,除了少數御史和冷清衙門的人之外,很少有人是隻靠朝廷的俸祿生活的。所以,罰俸本身就是最輕的處罰,就連百官交相稱讚的弘治皇帝,沒事也經常會用這招的,可見這招有多麼軟弱無力,說是象徵性的處罰一點都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