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執役。
而更重要的一些的看守倉房、橋津、烽燧等色役,以及參加團結兵的秋冬訓,就只有唐人移民和兩代以上的老歸化戶,才能充任。而里正、坊正、渠頭、典獄、鄉兵番頭等基層職務,也比照此類。也可以用本地多產的大麻(亞麻)、白疊(棉花)的編織品,或是牛馬駱駝驢羊狗等畜類,來抵充服役所費另僱他人。
又次一等的是本地現存的土戶,編戶齊民後就予以保持現狀,他們也是賦稅徭役徵發的大頭和主要成分,幾乎要把出產的一大半都交出來,才能完成正雜稅和售官的任務,但在擺脫了傳統大食統治者和土地貴族的雙重剝削壓榨之後,在唐人的州縣鄉里坊的制度下,各種負擔其實反要相對輕薄的多。
但這次顯然連這些地方也難以倖免了,幾乎是前方摧枯拉朽的橫掃之勢下,是紛傳而至的壞訊息。
拔那汗的動亂,對西征軍造成的巨大影響遠不止如此,由於大量兵力被一再抽調到呼羅珊前線的緣故,連河中地區也開始出現動亂的苗頭,而前線潰退下來的各色藩軍部隊,更是加劇了這種趨勢,
以至於我帶兵進入河中的時候,得到的是嶺西行臺已經戰敗的傳聞,和遍地的人心惶惶,大批新安置沒多久的軍民,開始成群結隊的從屯所逃離,想要逃回錫爾河的東岸。
因此我的麾下,也壯大了許多,僅僅三天沿途收攏的軍民百姓,足足有數千人之多。為此我特別停了下來一天,搭建一個刑臺。
“會不會稍微苛嚴了些……”
這是隨群毆前來的一眾幕僚中某些人的建言。
“法不容輕,特別是我們已經身在外域,周圍都是新歸附的外族,其心難測,他們可都在盯著我們呢……”
或者說嶺西行臺在這裡建立的統治基礎,還缺乏足夠的時間來鞏固,需要鐵血手段來加強一下印象,
因為逃亡的人群中,不乏被指認出來的地方官吏,他們唯一的共同特點就是年輕,或者說這就是嶺西行臺在河中地區的常態,除了布哈拉所在康居都督府和康州防禦使外,任命的官員都是普遍的年輕化,很多鄉官、戍主都是從安西大學堂突擊抽調過來的在校生。
雖然是有拔苗助長的嫌疑,但是為了迅速穩定後方,構架起基本的統治秩序來,但也不算得什麼,治政領民的經驗不足,就只能靠時間來慢慢磨礪了,先把架子搭起來,站住這個名分和許可權再說。
但是年齡少,也意味這涉世的經歷有限,雖然作為安西境內軍民出身的大多數人,往往很早就開始接觸集體生活和軍隊相關的各種薰陶,但這些空降下異域不過數年的年輕官員們,雖然礙於軍隊的強勢,不至於有生命財產危險,在處理地方事務上,就不可避免的收到地方豪族勢力的影響和誘導,甚至被玩弄與股掌之上,也不無可能。
因此這次動亂,就將這些弊端凸顯出來,慌亂不知所措,處置適當,乃至率先逃亡,讓局面更加失控。
幾十名公開受刑的唐人,他們都是派遣在地方的屯戍之官,最高是一名鎮將,最小也是一名戍主,丟下自己領下的軍民,而隻身出逃的無能之輩,明典斬首示眾,以正軍法;帶領麾下軍民主動出走的,也要武出身處以棍刑,文出身則處以鞭笞不等;堅守過一段時間,帶領麾下軍民撤退的,則暫不追究,但需待罪軍中,將功贖過。
這也是我進入河中,第一次沾染上同胞的血,但是非常局勢,懲警效尤,不得不發,血淋淋的事實初步震撼後,那些被強制攔截收攏的逃人中,頓時風氣為止一肅,不管是羞愧,還是畏懼,或是同仇敵愾,讓他們回覆其了過去身為唐人榮耀和驕傲的記憶,這隻新多出來的隊伍,更多了一些哀兵之氣。
有罰,就有賞,然後我在河中初次開帳,評定軍功的時間。
根據《唐六典》,凡以軍功授勳的,戰場上或戰後由隨軍的書記員記錄戰前的情況,戰爭的過程和勝負的結果,同時要記錄每個官、兵殺死或俘虜敵人的數字,上報到尚書省吏部。吏部的司勳郎中反覆審查,驗證為實,然後擬定官階,奏上皇帝,等待授官。謂軍士戰功之等級:
首推牢城苦戰第一等,酬勳三轉,第二、第三等差減一轉。凡臨陣對寇,矢石未交,先鋒挺人,賊徒因而破者為跳蕩;其次先鋒受降者為降功。
以戰前的條件分:以少擊多為“上陣”;兵數(包括戰士人數和裝備)相當為“中陣”,以多擊少為“下陣”
按戰爭的結果分:殺死或俘虜敵人的百分之四十,為“上獲”;殺死或俘虜敵人的百分之二十,為“中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