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說營州系)。
自二月底至六月底,三大新兵訓練營共計整訓士兵三萬人。這些士兵兵員素質較高,充斥著職業老兵、遊俠兒、健卒、山後子弟等,悍勇血氣和戰鬥技巧都不弱,放到外鎮都是極好的兵員,但習慣和紀律極為欠缺,對新式訓練反而不太適應。新兵訓練一拖再拖,三個月不夠加至四個月,四個月不行延到五個月,直到六月底,才有三成士兵堪堪合格。其餘的則需要繼續接受作訓司的新兵改造。
到七月上旬,滄州軍和莫州軍才終於完成了軍隊整編。滄州和莫州站住了腳跟,同時開始軍隊合成訓練和實戰演習。直到此時,盧龍軍才算度過了軍力最為羸弱的艱難時期,有了與河北諸藩爭雄的實力。
有了滄州軍和莫州軍抵在一線,軍事參謀總署終於鬆了口氣,開始將注意力投放到營州軍的新建和懷約聯軍的補充上來。軍事參謀總署預計,至8月底完成營州軍和懷約聯軍的重建,至9月底完成幽州軍的搭建,年底完成各州縣預備旅和預備營的組建,同時讓兩大保安總公司正式運營。
從明年開始。盧龍節度府軍事體制將正式理順,從而恢復正規化的軍官培訓,開展定期的新兵徵募和訓練,發動男丁進行每月三天的基礎軍事訓練。
除了軍事體制的建設外,李誠中還要抽出大量時間、耗費大量精力在民治上。地盤擴大了,官府必然隨之擴大,最重要的自然就是建立與地盤相符的官府規模。
營州都督府的官制與這個時代所不同的根本區別在於處置權的下方,即將對事務的處置權下放到各曹、各科,使基層官吏擁有話語權。從而解放高層官吏,發揮官僚機構的整體主動性。這種體制也是後世現代政府通行的公務員制度,消除了官與吏之間的對立和隔閡,使二個階層之間的分別逐步模糊。讓胥吏能夠擁有晉升為官員的渠道,繼而形成統一的整體——即公務員群體。
這套官制在營州和平州已經實行了兩年多,效果十分顯著,使官府對民間事務的掌控和推動能力大大加強。進而帶動和促進了生產經營,營州和平州兩地的繁榮十分之中至少有八分得益於此。
李誠中打算複製這一體制,將其整體移到盧龍節度府來。
盧龍節度府下設判官署。統管民治。判官為馮道,朝廷加封御史中丞,是為盧龍節度府文官第一人。
原營州都督府長史書房下設各科提升為各曹,形成總署、各曹、各科三級公務員體制。判官署下分八曹,即秘書曹、吏曹、度支曹、槯稅曹、農曹、工曹、商曹、交通曹、警務曹。各曹分管本務,曹下再設各科,與原營州長史書房沒有太大區別,只是從工曹中將修路築橋及船隻運輸等事務獨立出來,新設交通曹管轄。另新設警務曹,將舊有三班衙役納入警務曹管轄,給予正式公務員身份,稱為巡警。
同時,節度府下設立法院、文教署、法務司、督查司、醫衛署等機構,這些機構官職和級別高於七曹而低於判官署,不在判官署管轄之內,但由判官本人兼管。
法院體系是營州逐漸成熟的公務機構,將司法審判的權力從州縣長官處剝離,就營州文官們的理解,法院對應朝堂中的大理寺,同時兼具部分刑部職能。
法院體系分三級,即幽州最高法院、各州高等法院和各縣巡迴法院,其中,各縣巡迴法院並不固定在某一地,而是每隔半年進行輪換,儘量杜絕和避免因司法轄地不同而引起的各種弊端。
文教署掌管文宣和教育,這個機構的任務是致力於建立遍及盧龍全境的三級教育體系——蒙學、初級書院和高階書院。
按照近來營州和平州的通行做法,想要晉身公務員系統之內,必須經過蒙學教育,想要成為八品以上公務員,則需要擁有初級書院的畢業資格,要想成為七品以上高官,則必須具備高階書院學歷。同時,晉升八品以上公務員,還需透過文教署主辦的公務員資格考試。按照營州系官員的認知,文教署類似於朝堂中的禮部,兼具國子監的職能。
法務司由原營州都督府長史書房法務科演變而來,專司制定各項民事法令條文。在李誠中的計劃中,將法務司獨立於判官署是提升法制地位的第一步,未來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他準備將這一機構擴充套件演變為類似渤海國榮勳院之類的衙門,徹底令其不受官府的制約。
在官員們的理解中,都察司對應朝堂中的御史臺,在李誠中本人看來,這個衙門其實就是後世紀委、檢察院、反貪局和信訪局的綜合體。李誠中希望,將來逐步加大督查司的權力,讓其在澄清吏治上發揮更加充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