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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部分

於是趙抗便將當初在海州實行過的方法推廣到趙國全境,就是所有父母養不起或者不願撫養的健康嬰幼兒,統一由中央財政出錢養活,這樣一來,窮人因缺乏避孕措施而多生的小孩就不必忍痛丟棄甚至弄死了。

另外趙抗還制定了一些強制性的法令相配合,比如規定女人超過二十五歲不嫁,父母就有罪,要按墨子當初提出的標準那就更誇張。趙抗深明醫理,知道女人在二十五歲左右是身體狀態最佳的時期,等到三四十歲再結婚的話會對生育產生很大影響。因為當時十四歲就可以嫁人了,趙抗覺得自己給她們留出十來年找婆家,怎麼也應該夠了,而墨子的標準則太過苛刻了。

當然,凡事總有例外。趙抗同時規定,擔任公職或軍職的女人不受該法令影響,想什麼時候嫁,甚至不出嫁都可以。趙抗的解釋是,對於這些女人,他一向是當成男人來用的

趙抗這人雖然有著很嚴重的大男子主義,認為女人的天職還是做飯洗衣生孩子。但在個體上,那些女人只要能力達到要求,他卻不會因為對方的女人身份而區別對待,這點也許就是當初陸仁專門講過的“完全客觀的態度”吧。

趙抗還規定,無論多麼有錢有勢,妻妾數量都不得超過七人,侍女數量不得超過十八人,以防止一些鉅富或權貴藉囤積美女來顯示身份地位。這道法令頒佈以後,也有很多人反對,但是當趙抗表示自己也不例外後,他們也不好多說什麼了。

其實大部分多置妻妾侍女的傢伙也不過是為了面子,事實上他們光應付幾個就夠頭痛的了,趙抗這樣做他們心中其實是歡迎的。不過為了“男人的尊嚴”,他們嘴上肯定還是強烈反對

反對的人中也有不少是忠於趙抗的人,趙抗現在雖然只是稱王,但實際上等同於皇帝,歷史上哪個皇帝不是三宮六院嬪妃成群的?多生子嗣對皇帝來說很重要,他們認為妃嬪太少的話對此不利,但趙抗現在還年輕得很,並不怎麼想要孩子,光現在收養的兩個就夠他頭痛的了。

第二百一十一章 新國家新制度(四)

說到人口就不得不提及族群問題,目前趙國境內除了漢人以外,其他民族的數量也不下三十萬,算上深山老林裡的土著恐怕更多。而懲治完那些叛變的臣屬,將他們的領地變為趙國直領後,異族人只怕要超過一百萬。趙抗雖然現在已經不完全贊同陸仁更為偏激的主張,但是對於不服從統治的那些異族人,他還是毫不手軟的,光是當初移風易俗時就殺了五萬多人。

趙抗對待異族人的態度很明確:如果服從他的統治,並接受趙國的法律約束,那麼就以寬容的態度對待他們,如果做不到的話,就毫不留情地驅逐或除去。趙抗很反對漢人傳統中入鄉隨俗的做法,在他看來,這樣做只會導致移居海外的漢人移民被迅速同化,日本就是很好的例子,那裡的漢人後裔其實不少,可是怎麼看都不能算是漢人了。趙抗的要求是移民的同時,也要將文化傳播到海外,這樣才是長遠之計。另外,漢語漢字也是識別漢人的重要標誌,趙抗因此而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規,國民身份這個名詞也由此出現。

趙國境內所有的成年漢人都可以獲得國民身份,而異族人則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之後,才能獲得國民身份。具有國民身份才能享受到前面提到過的稅制、撫養小孩等各方面的好處,而不具有國民身份的人不但享受不到,還需要承擔更高的稅負和徭役,徭役還是無償的,而國民服徭役時,趙國官府則必須按市場價格支付酬勞。

異族人獲得國民待遇有幾種途徑,但無論哪種途徑,都必須識漢字會漢語。測試標準是,能用漢字寫一段不少於三百字、文理還算通順的文章,並能將其用漢語讀出來。滿足這一條件後,如果父親是國民的,直接獲得國民身份;如果母系連續三代都是漢人的,也可以直接獲得國民身份;如果母系是漢人但並未達到連續三代的,只需要在趙國境內定居超過五年便可以獲得國民身份;即使是完全的異族人,也可以獲得國民身份,不過一般情況下需要定居二十年才行,但是如果建立了較大的功勳而受到認可,則有可能直接獲得國民身份。

說到這裡,就不得不提一下趙抗發起的掃除文盲運動,他要求境內所有四十歲以下的人,無論男女,都必須會寫超過三百個常用漢字,他專門派人進行教授,那些先生的費用由中央財政來出,他的計劃是在三年內全部達成。由於毛筆用起來難度比較大,下層平民學起來很費力,趙抗便允許他們暫時用炭條來書寫。這種情況一直維持到後來從西方引進鵝毛筆之後才有所改變。由於繁體字學習起來也並不是很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