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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1部分

同時,陝甘回民叛亂讓吳可心生警惕,回去之後立即召集手下幕僚收集有關方面的資料,同時也讓下面官府注意兩廣境內回民動態,一有不對立即彙報但不允許地方官府擅自行動。

……

西北迴亂已到不可收拾之地,陝甘清軍連戰連敗只能守著幾座要塞大城,奇遇地區基本上都被回民叛軍以及西捻軍所佔,勢實在不容樂觀,朝廷一再催促左宗棠加快速度趕去平亂。

左宗棠(剛被任命為陝甘總督)可不是個肯吃虧的主,率上萬楚軍精銳出出了福建之後,便藉口籌備糧餉暫時停兵湖北躊躇不前,要求朝廷先把足夠的糧餉軍械以及物資調撥到位,他這才好放心大膽的前往陝甘平亂。

朝廷自然不爽,連下幾封斥責聖旨,要求他不得延誤立刻出發,至於戰爭所需一應糧餉槍械物資,朝廷正想辦法籌措要他不要擔心。

怎麼可能不擔心?

糧餉倒還好說,軍械彈藥方面朝廷根本無法自產,只能花大把銀子向洋人採購,其間得耽誤多少時間啊?

左宗棠也是個牛脾氣,既然打定主意要等軍械糧餉到位後再行動,自然對朝廷連發的幾道聖旨不屑一顧,上折表示朝廷要是實在等不及的話,可以先調撥附近的湘軍過去嘛,他這個新任陝甘總督不在意滴。

他不在意朝廷在意啊,好不同意逼得曾國藩主動削減湘軍,這時候可不能再給湘軍復起的機會,這是原則問題容不得絲毫差錯。

朝廷倒是想調淮軍過去,可惜的是淮軍此時任務也重,正在山東河南一帶跟捻匪主力死磕呢,根本就抽不出身再去陝甘參合。

再說了李鴻章的基業全在江南一帶,他才不願意跑到陝甘這個大火坑去攪合呢,那幫回民叛軍可不是那麼好剿的。

於是,朝廷只能把希望全都寄託在左宗棠和他的楚軍身上。

至於吳可跟鄉勇隊,朝廷連想都沒想過。不是鄉勇隊戰鬥力不強,相反單論戰績的話放眼整個大清沒哪支部隊戰鬥力能比得上鄉勇隊的,包括將領能力和水平在內都是如此。

別看湘軍吹得歡,收復金陵立下奇功,可是當初湘軍落魄之時情勢那叫一個慘,曾國藩被太平軍堵在南昌近一年都做好了死的準備。那時候整個大清能打的是哪支部隊,除了鄉勇隊再無它人!

而且鄉勇隊無論對付太平軍還是捻匪,勝率都大得出奇,就連跟實力強大的列強聯軍幹仗,都以一勝一平保持不敗,這樣的實力派去陝甘剿匪其實是最合適的,鄉勇隊有這樣四處救火的寶貴經驗。

可問題出,漢人之中剛出了一個尾大不掉的曾國藩,朝廷實在不願再出一個實力更加強悍的吳可,不然之前也沒必要將吳可調到兩廣。

……

就在朝廷與左宗棠拉拉扯扯糾結不已的時候,吳可也沒閒著,一邊親自監督後勤部門給出發的左宗棠部運送大批軍械彈藥,一邊仔細研究幕僚收集到的回漢衝突,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

除了之前左宗棠幫他普及的那些回漢衝體原因之外,他和手下幕僚整理分析了大量資料,算是粗略弄明白了回漢衝突的根本原因所在。

《大清律例》中的回族立法無一不充斥著對回族百姓歧視與壓迫,回族百姓在法律面前所受到的待遇極不公平。

在朝廷看來,一方面“回人久隸編,即與百姓元異”,“回豈非民乎?”

針對普通百姓的法律均可適用於回族,另一方面又誣稱“回民獷悍成習,結黨為匪,僅照常辦理不足示懲”,還要特別制定更嚴酷的法律,回族百姓可謂苦難深重。

不僅如此,朝廷還在司法活動中加深著對回民的歧視和壓迫。例如,原回民結夥行竊例中,對持械並無具體界定,嘉慶二十五午(1820年)山東省為嚴懲省內竊盜之風,制定新例,“凡非徒手,即應以執持器植論”、“器械二字包括一切順杆、軟梯、鐵鑿、鐵鍁、小刀等物”,由於該省嚴懲竊盜的舊有條例系引自回民例,因而山東省的新規定又彼反引到回民例,通行全國。

該條例中“回民結夥”提法最初沒有詳細區分被結夥者為漢民或回民,後來在司法實踐中官員們發現回民與漢民結夥,若均照回民例處置,對漢民來說處罰太重,於是官方對“回民結夥”的情況補充新的解釋,漢民與回民夥同行竊,各按各自的律例科斷,從而明確了漢回不平籌的事實。

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陝甘總督因故奏請各省兇犯回匪停發甘肅,酌發他省,一些官員處於陰暗的心理,認為回民改發他省是得到優遇,“使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