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款一、嗣後無論何時,倘中華大皇帝情願與別國,或立約、或為別故,允准與眾友國欽差前往京師,到彼居住,或久或暫,即毋庸再行計議特許,應準大合眾國欽差一律照辦,同沾此典。
第七款一、嗣後大清國大臣與大合眾國大臣公,文往來,應照平行之禮,用“照會”字樣。領事等官與中國地方官公,文往來,亦用“照會”字樣。申報大憲,用“申陳”字樣。若平民稟報官憲,仍用“稟呈”字樣。均不得欺藐不恭,有傷友誼。至兩國均不得互相徵索禮物。
第八款一、嗣後大清國督撫與大合眾國大臣會晤,或在公署,或在行轅,均須彼此酌定合宜之處,毋得藉端推辭。常事以文移往來,不可煩瑣會面。
第九款一、大合眾國如有官船在通商海口遊弋巡查,或為保護貿易,或為增廣才識,近至沿海各處,如有事故,該地方大員當與船中統領以平行禮儀相待,以示兩國和好之誼;
如有采買食物、汲取淡水或須修理等事,中國官員自當襄助購辦。遇有大合眾國船隻,或因毀壞、被劫,或雖未毀壞而亦被劫、被擄,及在大洋等處,應準大合眾國官船追捕盜賊,交地方官訊究懲辦。
……
兩江府衙正堂鴉雀無聲,只有衙門文辦抑揚頓挫的聲音,一干兩江五品以上要員沉心靜氣,將衙門文辦所念條款全部聽入耳中靜靜思量,心頭沉甸甸的滿臉沉重,正堂氣氛越發沉重壓抑,感覺呼吸都有些不暢……
第534章哀其不幸
常州兩江總督衙門正堂數十官員齊聚,卻是鴉雀無聲安靜之極。
大堂氣氛凝重壓抑,並隨著衙門文辦抑揚頓挫的聲音越來越甚。
在座官員心情沉重之極,雖然之前看過的清俄所籤條約就已經讓他們心生惱怒,在吳大總督的撩撥下早積了一肚子火氣,此時突聞朝廷與美國所籤條約細則,不知怎麼的心頭悶悶的如大石壓下堵得慌。
越聽在座官員的臉色越差,如果沒有之前吳大總督的提醒,可能他們還真聽不出這些條款背後隱藏的險惡,不過現在嘛越是清楚心頭的火氣便越是隱藏不住,或咬牙切齒或攥緊雙拳心中憋氣已極。
也不知道僧王是幹什麼吃的,明明清軍在京城保衛戰中與列強聯軍打成了平手,怎麼一番談判下來簽訂的都是這些玩意?
這些條款真的不經推敲,仔細品味其中之險惡讓人心驚。
在座官員都是官場老油子了,怎麼可能相信僧王受了列強聯軍的矇蔽才會如此不管不顧?
明明沒有戰敗卻偏偏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