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有些東西可以適當寬鬆一些,但某些方面卻是絕不能讓步的。大清又沒再天津戰敗,京城的安危也沒受到太大威脅,不可能你英國人說什麼我就答應什麼,沒這個道理。
最讓大清談判代表團氣氛和不爽的是條約第四條:凡涉及英國人的糾紛案件,英國當事人及財產,皆歸英國官員查辦;英國人犯法,由英國官員懲處;中國人擾害英國人,由中國官員懲辦;中英兩國之人爭訟而又不能勸息,由中國地方官與英國領事會同審辦。
桂良跟花沙納看到之時差點氣炸了肺,吳可的臉色也黑如鍋底氣憤不已,這是赤落落的打臉啊。
這就是臭名著著的領事裁判權,英國佬的用心極其險惡,這是想搞國中之國的節奏啊。
不管朝廷對此意見如何,談判代表團的三位大佬卻是堅決不肯答應,丟不起那人啊。尼瑪的要是真答應了這樣的無禮要求,以後他們就等著被老百姓戳脊梁骨大罵賣國賊吧。
再說,有了上海租界的例子擺在那,他們也不可能再搞出幾個上海租界來,這是根本不可能出現的事情。
再看看後面的,中英雙方應於《保定條約》簽訂後儘快於上海會商新稅則;英商進出口貨物於內地應納之“子口稅”,應“綜算貨價為率,每百兩徵銀二兩五錢”,一次繳清。
今後若有給予他國特權,“英國無不同獲其美”。大清需賠償英國商民損失及軍費共400萬兩。賠款繳清,方將廣州城交還等等等等五十來條苛刻要求,簡直就是把大清當肥羊在宰。
桂良跟花沙納氣得差點仰倒,臉色十分難看的幾乎將這些條款全盤否定,跟英國專使額爾金大吵大鬧互噴口水,臉紅脖子粗好似街頭混混般吵得天翻地覆不得安寧,整個談判室幾乎沒一刻安靜的。
英國專使額爾金表現得格外強硬,拍著桌子表示這就是英國的條件,並且還不許大清代表團有絲毫改動意見,否則兵戎想見云云態度極其囂張。
談判從一開始就陷入極為艱難的境地,桂良跟額爾金都是那種身居高位說一不二的主,天津戰事又是以平局僵持不下,自然誰也不肯退讓半分,火氣一上頭說話就不免有些難聽,話趕話之下火藥味十足談判幾乎進行不下去。
吳可倒是非常欣慰前期的準備沒有白做,至少讓桂良和花沙納明白了洋人的狼子野心,還有他們經常使用的欺詐手段。加上天津戰事並不處於下風甚至還隱隱佔據上風的緣故。雖然朝廷一再要求加快談判程序結束天津戰事。但桂良還是努力支援住底線不讓英法等國專使的談判訛詐成功。
當然他也不會讓談判突然終結,既然桂良跟花沙納裝了白臉,他自然就幹起了紅臉打哈哈的角色,一旦發現氣氛不對立刻出聲緩和不讓兩方徹底談崩。
法國專使跟美國專使也跟著假惺惺說好話,他們也不願意談判破裂,更重要的是有了英國‘盟友’衝鋒在前,他們也好在後頭幫忙搖旗吶喊,順便也將自家要求拿了出來。
列強都是一個尿性,明明天津之戰並沒取勝,自身也陷入巨大困境之中,可法國專使葛羅拿出的條約不比英國佬少半分苛刻。
除了要求駐華使節入駐京城這一慣例要求之外,還要求增開瓊州、潮州、臺灣、淡水、登州、江寧六口岸。
法國人及其家眷可在通商口岸居住、貿易、工作,可以自由僱傭中國人,可於各通商口岸租賃房屋或行棧存貨,或租地自行建屋建行,也可以建造教堂、醫院、賙濟院、學校、墓地。倘有清國人將法國教堂、墓地觸犯、毀壞,清地方官須嚴拘重懲。
法國人可以前往內地遊歷、傳教。入內地傳教之人,地方官務必厚待保護。
法國兵船可以在各通商口岸停泊,法國人與清國人爭訟無法調停,應由清、法官員會同辦理,秉公完結。
法國人與清國人發生爭鬥,犯法者系法國人則由法國領事官審明,照法國法律治罪,犯法者系清國人則由清國官員嚴拿審明,照清國律例治罪。
法國人與第三國人的爭執事件,清國官員不必過問。
清國將來如有特恩、曠典、優免、保佑,別國得之,大法國亦與焉。
將西林縣知縣張鳴鳳革職並永不敘用,清國賠償法國商民損失及軍費200萬兩,賠款繳清,法軍退出廣州城。
法國專使葛羅和英國專使額爾金一樣的無恥,明明天津戰事落入下風損失慘重,列出來的談判條款卻是極為不平等條約,字裡行間的囂張霸道好象英法聯軍打了多大勝仗似的。
桂良實在有些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