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誇張的桃紅,素雅的月白,清爽的水藍……總之,任何衣袍穿在他身上均熨貼得過份。便如此刻,烏紗翅帽,大紅盤領方補子官袍,厚重的黑靴,本該平淡無奇的官服,可他愣是穿出與眾不同的味道,束腰革玉帶恰到好處渲染出完美的腰線,說不出的□□。
簡雁容最是好色之人,看著不免有些臉紅。
程秀之生得好看,笑起來更好看,唇角微微上挑時,無意引誘也給人一種嫵媚多情的感覺。
偏生他美則美矣,卻不缺男子的陽剛氣概。
簡雁容尋思,這妖孽若是臉頰線條再柔和一些,身材再纖弱柔軟一些,向娘們兒看齊,不知能解救出金陵城多少為他痴狂的女子。
今日散朝遲些,太陽已升至半空,陽光有些猛,程秀之抬頭仰望時微眯起眼,不知想到什麼好笑的,唇角略略上挑,笑意隱隱,簡雁容心跳又慢了半拍。
“去簡家書肆。”程秀之上轎前咐咐道。
“啊?”簡雁容嚇了一跳。
“怎地?你不知簡家書肆?”程秀之微蹙眉。
不知是不是作賊心虛,簡雁容似乎看到他眼中審視的精光一閃。
簡雁容背脊冷汗淋漓。
“奴才知道。”
“哦,怎麼知道的?”程秀之閒閒問,不上轎了,竟是收回足緩步朝前走,擺出了要和簡雁容主僕散步談心的姿態。
怎能不知道?那是她家的產業。
簡雁容在心中嗚嗚哭,不敢敷衍了事。
“簡家小姐不滿和許丞相公子的婚事拒親,京城裡無人不知,捎帶著,簡家書肆也無人不曉。”
“知道的還挺齊全的。”程秀之斜了簡雁容一眼。
這一眼含煙帶霧水光瀲灩風情無限,簡雁容身體抖了抖,差點掉一地雞皮疙瘩,腦袋不受控制天馬行空跑出很遠。
這妖孽難道好男風?
難道看上自己在勾引自己?
很有可能的,不然,那時幹嘛酒樓裡與自己第一次見面,便什麼都不查察且不由分說把自己往侍郎府帶,而且讓自己做了他的貼身小廝。
之前拒絕許庭芳求親後他來簡府見自己那次不算,那時她蒙著面紗。
簡雁容無限憂傷起來,不為自己的貞操,而是小命。
妖孽發現自己其實是女人時,會不會惱羞成怒把自己宰了?
“你說,庭芳貴為丞相公子,無不良嗜好前途無量的青年俊傑,簡家小姐一個商戶人家女兒,得嫁入相府乃三生有幸,為何要拒親?”程秀之收回目光,若有所思問簡雁容。
身世又不能當飯吃換錢花,無不良嗜好那是許庭芳想不潔身自愛都難。
那登徒子女人近得五步之內必翻天覆地嘔吐,不要命了才敢狎妓喝花酒收通房。
不然,相府也不會繆尊降貴為許庭芳向自己一個商戶之女求親。
簡雁容想,那天她呆在許庭芳身邊許庭芳卻沒嘔吐,應該是因為天狗吃日,伸手不見五爪的黑暗裡許庭芳不知身邊是女人才沒吐。
後來相府見面可是青天白日清風朗朗,許庭芳也沒嘔吐,簡雁容自動忽略了。
那登徒子比這妖孽還壞,妖孽是明著到處勾引人,許庭芳是明裡端方正經,暗裡齷齪至極。
想到那天許庭芳把自己攏在懷裡許久不肯鬆開,簡雁容便氣不打一處來。
“真想再會會那簡家小姐,能讓庭芳不嘔吐的女人,她可是金陵城裡第一個也是唯一的一個。”程秀之幽幽嘆息。
簡家小姐就在你面前!
把絕世美男玩弄於股掌之中,簡雁容心情大好。
程秀之也沒指望簡雁容回應,接著又道:“既然知道簡家書肆,想必也知道他們在賣編排爺的話本吧?”
當然知道,那話本就是自己寫的。
在金陵萬人迷身邊為奴,不有效利用資源撈銀子哪行!
何況因她拒婚之故,簡家得罪了相府,書肆生意一落千丈,為了使老爹不至於街頭露宿,她便寫了萬人迷的故事,滿足廣大金陵女子需求的同時,順便拯救自家瀕臨倒閉的書肆。
“這事兒大家都知道。”簡雁容奸滑地把侍郎府所有人拖下水。
罪不責眾,程秀之哼了哼,沒再追問下去。
腳下是青石鋪成的石板路,程秀之的官靴踩在上面發出咔噠咔噠極有節奏的清脆聲音。簡雁容一步一步數著,又總結出程秀之一個秘密——程秀之落腳時總是避開石板與石板縫隙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