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荷囊重新系回她的腰帶上,長指溫柔,繾綣如春風,“要開府以後才會有。”
羅翠微並未多想,只是閒聊笑問,“殿下們成親之後,就都將半印拿給自己的伴侶?”
“不一定,”雲烈淡淡揚唇,伸手與她十指相扣,牽著她往外走去,“像雲煥、雲熾和雲汐就沒給。”
“那你怎麼就肯給我?”羅翠微側過頭望著他,邊走邊笑。
雲烈也側頭迎向她的笑眸,薄唇輕揚,“我沒在家中時,你若遇什麼麻煩,就儘管拿這印去仗勢欺人。”
他話中的弦外之音讓羅翠微既驚訝又疑惑。
“我以為,這印只是用來排程昭王府的財庫……”
在大縉的民俗中,但凡家業稍大些的門戶,為了便於號令族中事務,掌家人都有會有專門的印鑑,算是在自家地盤上決策、主事的權力象徵。
之前羅翠微暫代羅家家主令的幾年裡,手中也是拿著父親羅淮的掌家印鑑的,因此昨夜雲烈將這半枚金印給她時,她沒多問也沒深想,不驚不詫地就收下了。
此刻聽他這麼含糊一提,她才驚覺,這金印的分量顯然比她以為的要重得多。
“眼下倒真只能用來排程府中財庫與侍衛,畢竟我還沒有藩地,也沒有府兵。”
雲烈說得輕描淡寫,羅翠微卻驚得如五雷轟頂。
也怪雲烈在她面前從來沒端過太大的“殿下架子”,讓她竟忽略了自己嫁的人是一位皇子。
一位開府有爵的皇子。
若她沒想岔了去,他的意思是——
這半枚金印表示持印者與開府殿下權力等同,若開府的殿下獲得藩地分封,持印者可作為輔政殿下與開府殿下同享藩地軍政大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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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氏縉是大縉首位女帝雲安瀾以外姓郡主的身份,自李氏縉手中“繼承”而來;而“開府殿下的金印一分為二”這個規制,也算是受李氏縉遺風的影響。
距今約一百八十年前的李氏縉末期,提倡“尊男卑女”的“新學”盛極一時,大縉女子的地位大受打壓;
除朝華長公主李崇環的封地原州,及後來封給定王李崇琰的宜州之外,各地官學拒收女子為生員,並罔顧大縉立國傳統,令各地女官辭印、女將解甲。
此舉使女子們成為了被圈禁在父族或夫族後宅的從屬,地位與男子相比低到足以令今人瞠目髮指的地步。
為除此積弊,朝華長公主之女——武安郡主雲安瀾——聯合其舅定王李崇琰,以“兵諫”的方式拿下帝位,以“同熙”為年號,重啟男女平權之風,史稱“雲代李氏”。
在同熙帝登基之後近二十年,李氏縉中有許多擁戴新學的遺老們並不安分;彼時天下人對雲氏的那場“兵諫”仍有非議,這使同熙帝在面對李氏遺老們作亂時多有顧忌。
為免同熙帝落下千古罵名,定王李崇琰領聖諭出馬,歷時十年,大致掃定逆流頑抗的李氏遺老。
而在這十年間,逢李崇琰領兵暫離宜州,定王妃顧春便擔起宜州境內一應事務,行輔政殿下之職。
為使顧春令出無阻,李崇琰仿效大縉古制,將定王金印一分為二,意為定王殿下與定王妃殿下兩人一體,意志共通、成敗共擔。
對當時的宜州各府衙官員來說,不必區分其令是出自定王還是定王妃,只需見半印便該依令行事。
受此啟發,同熙帝雲安瀾便鼓勵雲氏皇族也照此辦理,從那之後,皇子、皇女們的金印全都一分為二,並傳承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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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金印二分的習俗雖傳承下來,可“殿下們是否必須將半印交付給自己的伴侶”,這件事並未寫入律法。
執行與否,端看各位殿下對自己的伴侶是否足夠信任了。
“你便是拿這印出去為非作歹都行,”見羅翠微驚得紅唇微張,雲烈悶聲哼笑著,俯身在她唇上輕啄一下,“只要你別是想起兵造反,惹了什麼攤子我會替你擔著。”
明明感動得眼眶都燙紅了,羅翠微卻偏要與他倔強搗亂。
“你還真不怕我亂來啊,”她眨著滿眼感動薄淚,也不知是要哭還是要笑,“若是我偏生就想不開去造反了呢?”
這完全是個異想天開、胡攪蠻纏的假設。
畢竟眼下昭王府既無藩地也無府兵,若當真要造反,怕是隊伍還沒走出王府所在的這條街口,就被皇城司指揮使帶衛戍隊剿個片甲不留了。
雲烈笑著以拇指拭去她眼角的淚花,沒好氣地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