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或許該讓容凌急,該讓他擔心,這樣,他應該能更重視她一點。就比如出了車禍、受了傷的李蘭秋一般。
想起了李蘭秋,她的心裡就更加添堵,然後負氣地就想,別見那個男人了,也讓他見不到她,到時候,看他是怎麼一副模樣!
“夢夢?!”
林夢年紀小,也不習慣夫人的稱謂,或者是太太的稱謂,所以,讓別人都叫她“林夢”,或者“夢夢”。啊義選擇了後者。
“停車,我下去走走,你就不用跟著我了。等我要回去的時候,會打車的!”
她繃著臉說,因為知道啊義是容凌忠誠的手下,只要容凌想知道的內容,他肯定會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而她,暫時不想看到容凌!
討厭極了!
她的不悅,是如此地顯而易見。而且,她從一上車開始,就讓啊義感覺到了她的不高興,他不知道這是怎麼了,但是,下車是她的要求,他遵照了!
人犯才需要二十四小時的跟隨和監視,而她,顯然不是人犯。啊義需要尊重她的個人**!而他很快就會知道,自己的這一次尊重,換來的是怎樣讓人後怕的代價。至此之後,他依然會尊重林夢的要求,但是,在她提出不恰當的要求的時候,他必然會第一時間偷偷知會容凌,然後根據容凌的指示,進行下一步的動作!
當然,這就是後話了!
“你如果需要車子,隨時給我打電話,我過來接你!”
林夢點了點頭,就如每一次看啊義把車子給開走一般,目光是淡然隨性的。她不覺得,這一次,和以往的很多次,有什麼不同!
挎著包,她開始在大街上走。過於漂亮的模樣,引來很多的關注。但這是在人來人往、繁華熱鬧的街上,有人驚豔、有人心傾,但絕對不會做出無禮的舉動來!
畢竟,這是光天化日之下的法制社會,眾目睽睽,不論是真是假,大家都傾向於去當一個良民!
這也是啊義願意尊重林夢,讓她一個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