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你們有什麼不能往外說的交易?!”
——“對不起,我還得接受警察的審問,不能奉陪!”
點到為止,她作勢走人!
記者如狼似虎地圍著她,不讓她走。她一個人,抵擋不住那麼多的人,所以哪怕一個個的問題混雜地彷彿蒼蠅一般地繞著她的腦袋在那嗡嗡叫,她也只是站在那裡,抿著唇,一言不發。
她就這樣被記包圍了差不多有十來分鐘,鎂光燈不停閃爍了不知有多少次,才有警察趕來,把記者勸開。
那個時候,她因為記者的拉扯,已經衣裳凌亂,模樣好不狼狽。但她卻笑了,看著那姍姍來遲的警察,覺得他們就像蒼蠅一樣的噁心!
陸大隊長對她說,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式,他需要逮捕她的,希望她配合。實際上,卻是他得到了某方面的暗示。這個國家,在軍政界,其實不止是容家一個大族,自然還有別的有能量的人。這個社會的性質再怎麼改變,也無法抹去官場之上的爭名奪利、相互傾軋!容凌現在有了落難的跡象,要針對容凌,或者說針對容家的人,自然也就跟著出手了!
痛打落水狗的事情,卻是本國人士最喜愛,也最會做的事情!
林夢依然笑,看起來稚嫩的臉龐,卻散發著由內而外的堅強。
“你想要逮捕我,可以,拿出逮捕令來。我想我說的很清楚,我和蘇雪從來就沒有仇,相反,我們還是好朋友,我沒有殺她的動機。而且,我逃跑的理由,也是合情合理的。你完全可以去鳳凰珠寶樓查探我售賣兩樣珠寶的手續檔案,也可以去我父親那裡核查他最近是否資金緊張。我目前雖然沒有不在場證明,但是充其量,也只是嫌疑犯。所以,這些種種理由,都無法構成逮捕我的條件。我可以配合調查,隨傳隨到,但是我希望你們警局這邊能稟公辦案,實話實話,不要誇大其詞,像外面那些人面獸心的記者那樣地混淆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