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自己的疑惑:“你喜歡吃雞蛋明天我就煮,不過還要染紅嗎,家裡有沒有食用染料?”
“不,你已經煮好了。”安慕良笑著搖頭。元寶:“呃……”不懂,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代溝?
“因為,寶寶就是我的紅雞蛋!哈哈……”困惑的表情都這麼可愛,他哈哈笑著伸手將她一攬,翻身鎮壓。好吃的紅雞蛋,要多吃,有營養……
“喂,你,你還來!”元寶連忙推拒,她是做了媽,可是在她的記憶中和身體上的感覺來說,今天的確是第一次好不好?哪裡受得起他這麼狠的。
“來,當然來。我的紅雞蛋,好吃好吃……”感嘆句被不客氣地聽成了問句,他邊‘吃’邊霸道地宣佈著自己的所有權,“我的紅雞蛋,寶寶是我一個人的紅雞蛋。除了我,誰吃誰死!”
“唔……可惡,你都完事了,滾回你的書房去。”
“誰說完了,我們接著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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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小小地刪了一點點和諧詞彙,v章節修改內容字數不能少。這是湊字數的,妞們無視,無視!
請牢記
☆、指尖&花涼:純妞,大水衝了龍王廟
多年的心願終於得償,安慕良的心情自然是好到沒話說。新婚燕爾,他更是恨不得時時刻刻與心愛的寶貝老婆粘在一起,在家裡寸步不離也就算了,出門上班還要拴在褲腰帶上,打包帶著走。
元寶有時候甚至有種錯覺,是不是他們兩個性別轉換過來了啊!別家的夫妻不都是老婆纏著老公的嗎?雖然他時刻陪著她她也開心,可是她也捉急啊!
回烏鎮那幾天,因為怕自己胡思亂想,所以她就不停地碼字碼字,碼到實在撐不住巴不得立刻趴地上睡著為止。那幾天裡她留下了不少存稿,可是回了北京以後,她就一直都沒有時間寫字了,坐吃山空再多的錢財都能敗掉啊!更何況,她只是存了一個星期而已,可是從安慕良再次出現在她身邊起到現在,她已經有五天沒有碼字了。
因為他粘人真的不是一般的厲害,只要她離開他的視線超過一刻鐘,他肯定就會找過來了。她怕他笑話,都不好意思在他面前提起自己的工作,也不敢讓他知道自己的工作,所以就算陪著他去上班,在他辦公室裡有空閒的時候,她也只是在看小說而沒有碼字。
存稿在今天已經宣告完畢,再不努力就得斷更了。網路寫手與讀者都知道,這個斷更是最要不得的哈!
兩年下來,已經習慣了與小說和孤獨為伍,生活突然來了個翻天覆地的變化,還真是讓人有些不習慣。當然,這變化除了讓她有點兒不適應,卻絕對是讓她幸福快樂的變化。可是,再幸福快樂,也不能把事業給丟了啊!寫小說,除了是她曾經賴以生存的賺錢養家方式,還因為她自己也喜歡這一份工作,美好的想象世界與人分享的感覺,很好。
這天晚上,是元寶回北京成為正宗安太太的第四天,半夜想著還沒有碼完的字,總是輾轉難眠。終於在大約凌晨兩點鐘的時候,她還是忍不住小心翼翼地拿住橫在她腰上的男人的手悄悄往一邊移開。
“老婆,幹嘛去?”安慕良雖然睡著了,但是她一動他還是立刻就伸手抱緊了她,聲音還有些似醒非醒的。元寶在他臉上親了下,溫柔道:“乖啦,我去上廁所。”
“唔……”他迷迷糊糊地摸索過來,找著她的唇啾了一下,才鬆手放行:“去吧!”
元寶捂著唇無聲笑了下,被人需要,被人寶貝的感覺,真好!
怕吵醒了他,她先去了趟洗手間。站在黑琉璃的洗手檯前,元寶紅著臉看著鏡中自己如今的模樣。
每天早上,他都會早起親自給她準備好要穿的衣服鞋襪,甚至是連內衣也都由他來挑,全部成套的。他還幫她修手指甲腳趾甲,弄上那些不花硝但是色澤清爽的胭脂。每天晚上,他還要親自動手幫她敷她自己從來不碰的面膜,用護髮素幫她洗髮護髮。才幾天時間,愛情與昂貴保養品的雙重滋潤下,她的面板變化當真是十分明顯。
以前,她從來沒覺得自己的面板不好,除了因為久不見陽光而蒼白了些還有點兒顏色黯淡,還有一對稍顯濃重的黑眼圈外,就沒其他什麼缺點了。毛孔很小,一點兒不勻的顏色也沒有,還滑溜溜的摸起來很像石膏粉。
在她接觸過的年輕人當中,她很少看到誰的面板比她好。就連那個安慕可,額頭上都長了不少粉刺,哪怕是化妝得再濃也無法完全蓋住。更別說像葉蓮嬌那樣,臉上長著色斑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