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坐起身體:“正是在下,不知……”話沒說完,一條鐵鏈子“譁啷”一聲套在脖子上——“你事發了,跟咱們見國相去!”
幾名差役撲上來,把我牢牢捆住,其中一個還說:“此人是朗山煉氣士,怕鏈子鎖不住。”另一名差役笑道:“他小小年紀,有何修為?國相交代了定身符,足可擒他。”說著話,把一張黃色的符紙貼在我腦後。我知道這種山部定身符,可以封印穴道,使我難以使用道法——誰叫我本領低微,若是五山真人,甚至是師父在此,這種小小印符根本封不住他們。
差役們拉拉扯扯,把我拖出客棧。我大聲喊冤,問他們:“在下何罪?!”他們卻都冷笑著不回答。街上圍了不少閒人,指指點點的,真讓我又是羞慚,又是驚怕。為什麼要捉我,是為了我相助妖物嗎?可就算這件事被人察覺,也不該由朝廷派人來捉我呀。
拖過了三條街,把我拉進一座大衙門。進門的時候,我勉強抬頭看了一眼,牌匾上寫著“太安國相”四個大字。要審我的竟然不是縣令,而是國相,我覺得問題實在嚴重。雖然太安是藩國,但一般捕盜治安,都由朝廷委派的縣令來管,所謂“國相”,不過是國王的內務總管而已,沒有地方行政和司法權。難道我得罪了太安國王,因此國相才要拿我?
越是恐慌,越是想不出緣由何在。滿腦子都是那修道士蘋蒿的話:“你五日內另有一場大禍,千萬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