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如眉在內心裡幽幽地喊著,眼淚不覺下來了,恨不能馬上身生雙翅,轉眼飛回到親人的身邊。
但是崔如眉很快冷靜下來:
回去自然可以,買張車票,坐幾十個小時的火車,很快就能看到他們的。但是……看到他們又怎麼樣呢?哭著,拉著他們的手,告訴崔如眉其實沒有死,她的靈魂還在,就在這個叫柳依晴的女人身上。哼,可能嗎?重生,誰會相信?即便相信了真有重生這種事,就她現在這幅樣子,除了被人當作瘋子外,誰會相信她說的每句話?
她的血肉模糊的身體,十有八九正躺在殯儀館的房間裡!
所以,現在不能回去,想回去的話,也要從長計議,慢慢地來,不然,她真的會永遠徹底地失去最愛的親人,再無相見的可能,甚至,會因為自己的貿然闖入,給親人帶來無妄之災。
所以,現在再是痛苦,再是思念,也只得先忍著,一個人遇事只要不先亂了陣腳,一切都還有轉機。
現實是殘忍了些,但你再怎麼不甘,它都是活生生的現實,無法被抹殺的現實!除了先接受,再無可能。
接受現實,也是勇敢的一種。崔如眉懂這個道理。
打定主意,崔如眉準備出門了。起身時,又看到床上的那份離婚協議書。
拿起來一看,發現這不是一份夫妻之間鬧矛盾時搞著玩的離婚協議書,而是一份真正的,有法律效力的離婚協議書,上面鮮紅的印章和騎縫章明白無誤地告訴她,法律意義上,柳依晴和朱大常是離了婚的。
這個女人一心想要留住丈夫,卻一再地做傻事,以為只要自己無休止、無原則地犧牲,有朝一日便可換回丈夫的回心轉意,短短的幾個月時間,這已經是第二份離婚協議書了。
唉,這個女人……
忍不住好奇,崔如眉隨意地看了一看:
“男方朱大常與女方柳依晴婚後於2008年9月26日生育一兒子,名朱翔天。因雙方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兒子朱翔天由女方撫養,隨女方生活,男方按月將
500。00元扶養費打至女方柳依晴固定帳戶上。
……
五、出現以下三種情況,男方有權要求變更監護權:
女方虐待孩子,導致孩子受到傷害;(2)男方失去撫養養能力;(3)孩子主動要求變更監護權。
六:夫妻共同所有的蘭香宛5幢3單元6樓2號的房地
產所有權歸男方所有,男方擁有該房產的一切處置權,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
九: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100000。00元補償費。
……”
崔如眉看完,驚出一身冷汗:第一反應是,哦,差點忘
了,這個柳依晴,她還有一個叫朱翔天的兒子的,記憶裡,兒子還未上幼兒園,一直在朱大常父母那裡照看著;第二個反應是,她怎麼會在這樣一份極不合理的離婚協議書上簽字的?
明明是男方有錯在先,倒只用區區十萬元就將她掃地出門了?!
怎麼回事?
算了,還是先去吃飯吧,王曼和歐陽一蝶肯定等急了。倒真正想去見她們一下了,反正這屋子裡一個人待著也沒啥意思,沒有指望的人,沒有想要的生活,待著幹嘛?
崔如眉將手機放進挎包裡,洗了臉,收拾了一下,開門出去下了樓。
熱氣,人群,聲浪,撲面而來。
循著記憶中的路,崔如眉來到了車水馬龍的馬路上,招手要了一輛計程車,對司機說:
“夜來香魚頭火鍋!”
☆、4。我要喝酒
4
崔如眉下了車,抬頭看到了一個很大的招牌,上面赫然寫著“夜來香魚頭火鍋”幾個大字,在初降的夜色裡閃著迷人的光。
三個女人都喜歡吃魚頭,一年前偶然來過一次後,對這裡的味道讚不絕口,從此便將這裡當作了三人聚會的基地之一。
店子在二樓。
門口,站著兩個著旗袍的服務員,面帶程式化的微笑在那裡迎接來往的顧客。
崔如眉的前面有七八個男女被熱情地迎上去了。留下了一個服務員站在那裡。
“請問一個還是……”見崔如眉一個人來了,服務員一副不想招呼又覺得不好的糾結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