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政勳一定會是張馬臉,但現在,只能看出他有點“野性未褪”。
寵物店一下子賣出去好多天才能賣出的東西,幾個店員全都到門口來歡送盧修斯,那個男店員還對著趴在盧修斯臂彎裡,向著他怒目的盧政勳揮手:“大牙,下次見!”
“很有趣的傢伙,把他招到我們的裝備店裡,怎麼樣?如果你不說‘no’,那我就當作你同意了?”
不行!死都不行!盧政勳擠了半天舌頭,在盧修斯走進咖啡店時,終於擠出來一聲“撓”。
給盧修斯開門的服務生用驚奇的目光看著他。
“好吧……真可惜,那可是個很不錯的年輕人。”對方的年紀比盧修斯也只是小一兩歲,可能在霍格沃茨上學的時候他們還見過面,但是,鉑金貴族現在卻稱呼別人年輕人。
店裡有幾桌客人,尤其是位置最好的壁爐邊的位置,更是被佔滿了。
但是這些人是誰呢?瑞恩·布魯姆,多爾芬·勞爾,還有從來就是唯盧修斯是命的克拉布和高爾等人。
一看到進來的是盧修斯,服務生都沒他們反應快,他們就已經站起來了。
盧修斯笑著對他們點點頭,但他沒多說什麼,而是直接帶著盧政勳走到了一邊的角落。
克拉布想要招呼盧修斯,但是布魯姆拉了他一下:“馬爾福可是個愛交際的精明傢伙,如果他想過來,那麼就已經過來了,不需要我們招呼。看來他想獨處。”
克拉布還是打招呼了,不過他把說出來的話變成了:“盧修斯,請到這邊來坐吧,這裡溫暖得多,我們要回店裡去了,位置正好空出來。”
“那可真太好了。”盧修斯眯著眼睛笑了起來,“不過……你們不會是因為我來了,所以才走吧?”
得寸進尺,形容的就是盧修斯·馬爾福。
“不,當然不是。我們確實是就要離開了。”
“哦,那我等一會兒,他們收拾好了餐桌再說。”
兩分鐘後,一群人彬彬有禮地告別,走出咖啡店,高爾說:“盧修斯不是一向只喜歡獵犬的嗎?”
“馬爾福有很多愛好,而且顯然到現在還在不斷變化著,只要能給他帶來利益。”布魯姆聳聳肩說。
“但是,艾裡厄斯大人,怎麼會同意盧修斯一個人出來?”
布魯姆說:“你們不覺得,那個小東西的眼睛顏色很像艾裡厄斯大人嗎?”
“那好像……不是狗應該有的眼睛的顏色。”高爾忽然一驚,“難道那是某種魔法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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