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間長大了也好啊,不用上學不用高考。‘她’的工作自己也知道了,就是寫文嘛!相信自己寫也能寫出來的,反正只是‘失憶’,想必工作的本能還在呢。
於是小林琳也開始寫文了,這事讓大林琳之前的讀者時不時驚呼。
諸如“大大文風怎麼變啦?小清新啦?”或是“大大你這情節太狗血了,好幼稚!”再不就是“大大你最近喜歡小白文麼?好有早期瑪麗蘇文的感覺啊,不過長時間沒看這種文,別說還挺懷念的。”
反正流失了一部分讀者後,又來了一幫小女生追捧。再加上十幾年的‘新書’沒看過,小林琳的生活過的真挺有滋有味的。
再有滋有味林老媽也不會讓林琳宅了,萬一下次發燒又失憶,一下子失憶到幾歲時腫麼辦?
於是每天遛狗買菜都由林琳來,以保證她足夠的運動量。小林琳也欣然接受,家裡的狗狗她喜歡,出門買菜也沒什麼,還能開小灶順便買點水果呢。
話說十幾年後的水果也很好啊,種類又有增加呢,哪像她記憶力那會,只有蘋果、梨和橘子。
閨女變得乖巧聽話,身體也漸漸好了,林老媽就著急給閨女相親了。可巧,前面那棟樓有個剛從大城市回來發展的小年輕,也算是在林老媽眼皮子底下長大的。男孩子挺不錯,也是大學畢業,家裡這邊工作都找好了,還是鐵飯碗。
於是相親……
小林琳這個沒戀愛過的小丫頭,一點不排斥相親,一想到自己要戀愛結婚了,還羞答答的呢!
相親物件也對小林琳觀感不錯,小林琳長得不錯、性子嬌憨、雖然偶爾頑皮了些,可就當做是情趣好了。再說小林琳失憶的事他也知道,跟小林琳戀愛頗像跟高中小女生戀愛似的,太新奇了,有種老牛吃嫩草的美妙趕腳。
男人嘛,都是喜歡小女人的。
於是相親雙方都滿意,倆小的談戀愛談的熱乎,大人們卻湊在一起商量起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