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約好了來看我是吧?”
“是啊,我跟蘭妮寒假約好有空一起來的,因為她先到學校,就趕過來找你了,我晚些到,現在才過來。真沒想到啊,你竟然會在這裡打工,這裡,還真是適合你。啊,老大,我的意思是說,這裡美女如雲,環境高雅,你在這裡,就像女王一樣……”
樸克永遠是奉承花火的。
花火很受用,裝謙虛:“唉,你知道的嘛,我不是小孩子了,該學會自力更生了。現在就業壓力大,在學校就得學習賺錢養家了,這樣出去才不會吃虧。”
“嗯嗯嗯,沒錯沒錯,老大你無論在哪裡,總是想得比別人更多,看得更遠,走得更快,我也要向你學習。”
“沒錯沒錯,你們是應該向我學習。”花火點點頭:“把你們的情況向我彙報彙報。”
樸克告訴花火,他的學校和蘭妮的學校捱得很近,因為朋友不多,兩人久不久都會聯絡互相鼓勵。他很喜歡大學的生活,一入校就去競選班幹,現在是學習委員,學習成績和人際關係方面都還不錯。
他說,看到花火在打工,他也想這個學期去找兼職賺錢。
春到故人來
他說得最起勁的,是明年要爭取加入學生會,後年要爭取當上學生會會長,以此向老大學習,當一個有點老大範兒的學生會長。在他眼裡,高中時代的學生會會長花火最威風霸氣的,是他永遠的偶像,每每想到那時的輝煌,他就充滿了鬥志。
花火只是微笑地聆聽,不表態,不打岔。
她看著樸克,就像看著一個年輕而熱血的夢想。
她並沒有這樣的長遠的認真的夢想,她現在想的,僅僅是掙錢生活,夢想,於她長期風牛馬不相及。而有夢想的人,是什麼樣子?她現在知道了。
她看著樸克,樸克早已脫胎換骨,如果不是親眼見到和改造,她也不相信眼前這個自信堅定、充滿希望和夢想的年輕男子,會是那個曾經艱難地在校園最底層求生的可憐男孩。
她細細地觀察他,觀察這個昔日被她徹底利用和變化的男孩。
他的頭髮顯然剛剪過,不新潮不特別,只是洗得很乾淨,梳得很整齊;他的臉、眼角唇邊,脖子耳後,包括手指甲和手指縫,都洗得非常乾淨——當時她嘲笑他不衛生的話,一定牢牢地刻在了他的心裡;他的衣服很整潔,白色的襯衫,藍色的毛線馬甲,釦子系得很正,衣領很乾淨;他的眼鏡,更是擦得錚亮,這讓他的眼睛,很亮。
他擁有了以前從未敢想象過的自信、理想和勇氣——也許得益於她的野心。
無論如何,那個樸克,是真正地成為了一個擔當自立的男人。
在她的青春時代,他也許始終只是一個不起眼的配角,卻將是她也許除了父親和風之外,最重要的男子,像手下,像僕人,像朋友,像兄弟,甚至……像孩子。
談論著夢想的樸克,是那麼的耀眼,讓她幾乎移不開眼睛——平凡平庸的樸克,原來也有如此出色的時刻,他破繭成蝶了啊!
什麼時候,她也能找到自己的夢想?
什麼時候,她才能也感受到擁有夢想的滋味?
春到故人來
她出神的時候,韓優男忿忿地走過路,力道有點大過頭地把手中的咖啡重重地往她面前一擺:這個女人,居然看一個不起眼的小個子男人看得這麼入神!
這個小個子男人有什麼好,有貌沒貌,要材沒材,要財也沒財,她這樣看著他做什麼?他這麼鶴立雞群,她怎麼就沒用過這樣的目光看他?
瞧那小子,居然還帶了一束廉價的玫瑰進來,他這店裡的玫瑰,哪束不比那個好?
沒眼光的小男人,沒眼光的兇女人!
雖然他不知投了多少把忌妒不平的光刀給花火和樸克,但沉在夢想描繪之中的那兩個人可不知他的存在,最後,他為了保持風度,只好對蘭妮笑笑,訕訕地走開。
樸克描繪了一通將來他當上學生會會長後的輝煌畫面後,道:“花火,你這麼出色,也會進入你們學校的學生會吧?然後再當上學生會會長?這樣就太好了,我們那時就可以經常開展聯誼活動……”
花火搖搖頭:“我絕對不會進學生會的。”
“為什麼?你這麼厲害,如果你進入學生會,一定天下無敵!”
花火聳聳肩:“玩膩了,沒興趣了。”
是的,學生會的冒險遊戲,在那段最囂張最叛逆最無知的年紀裡,已經玩到了極致和徹底。再也沒有這個興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