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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幾乎睜不開眼睛。

一雙擦得很亮很整潔的皮鞋,出現在她低垂的眼眸下。

她抬眼,才剛看清楚學生會主席許彥琛,心房就漏跳了一個節拍。

他的身材修長勁瘦,幾乎整整高出她二十公分,他的五官深邃冷硬,眼神果決、堅韌。

他不象學生,真的一點也不象啊!

偏偏,那張臉很年輕很英挺,又根本不是她想象中的老男人。

“這是席慕容的詩集,你隨便挑一首念給我聽。”他有條不紊地扔出早就準備好的詩集。

呃?

她的頭腦一片空白,在他冷硬的氣勢下,乖乖的接過詩集:“在年輕的時候,如果你愛上了一個人,請你,請你一定要溫柔地對待他。

不管你們相愛的時間有多長或多短,若你們能始終溫柔地相待,那麼,所有的時刻都將是一種無瑕的美麗。

若不得不分離,也要好好地說聲再見,也要在心裡存著感謝,感謝他給了你一份記憶。

長大了以後,你才會知道,在驀然回首的剎那,沒有怨恨的青春才會了無遺憾,如山岡上那輪靜靜的滿月。”

“停。”他只需要聽一段,“你合格了,明天開始到廣播站去報到。”

她的聲音很美,美得讓人覺得置身在一汪清泉內,他終於知道為什麼廣播系的教授們極力推薦一名外系的新生。

咦?

她不是來應徵,她是來推辭“義務勞動”的啊!

掙扎著,她正想說什麼,那冷硬的表情打斷她,“學生會宣傳部長一位正空缺,明天把你的詳細資料一併帶過來,我會和其他部長商討一下,你夠不夠格當任這個職位。”

啊?學生會宣傳部長?不要啊,大學四年,她想混吃混喝,不是來提早體檢社會艱辛的!

“別影響我工作,把門帶上,你可以離開了。”他重新坐回座位,繼續研究攝影稿。

她呆呆的關上門,呆呆的走路,呆呆的回宿舍,見到孫菲菲,她才敢委屈的放聲大哭:“菲菲,我不活了……”

死黨嚇一跳。

“怎麼了?被人欺負了吧?誰叫你耳根子軟,後悔了吧?!”一定是這丫頭稀裡糊塗,被人好聲好語說幾句就丟城棄池了。

但是,她哇哇哭得更兇了,“我不活了……他那麼兇,我居然……發神經被電到了……”

第三章

她的生活,開始被左一句“許彥琛”,右一句“許彥琛”包圍。

很多人都很崇拜他,沒過多久,在這個新班級上,這個大她們三歲的學長,更是歷久不衰的話題。

他模樣英挺,舉手投足之間都有著與生俱來的魄力,他對人對事都很嚴厲,能力超群,對工作更是一絲不苟,他對所有人都很冷淡,越是這樣,同學們越對他痴迷不已。

當年很流行一個字——酷。

人前人後,他都給人一種疏冷的距離感,這些特質是由內而外的,同齡的青澀男孩,無法模仿。

她承認,莫名奇妙被“電”到以後,她對他的“心神盪漾”一日比一日趨深,竟也不自覺產生了少女情懷式的暗慕。

換句菲菲的話,不開竅的腦袋,終於到了該發春的季節了!

“要吃口香糖嗎?”一條綠箭口香糖遞到他的面前。

他抬抬眸,一貫的從容淡漠。

其實,她比很多同學幸運太多,她有很多的機會可以接近他。

因為,她莫名奇妙的成了學生會的一員。

原本準備大學四年就混吃混喝的她,一改以往的不上進,事事認真表現,希望能吸引他的目光。

可惜,有點小失敗哦!他對她的態度和對其他同學,根本沒有區別。

“你太嚴肅了,嚼嚼口香糖能輕鬆一下。”她露出甜美的笑容,其實手心都是冷汗。

他接過她的口香糖,擱在桌子一邊,沒有碰,繼續埋頭工作。

他很忙,每天中午忙到昏天暗地,但是下午他通常一下課就會離開學校,天大的事也留不住他的腳步。

所以,她得把握機會!

她和自己約定過,如果他肯接下這條口香糖,就代表老天爺肯幫她,會助她表白成功!

現在21世紀了,喜歡就要主動出擊,不要傻傻坐等奇蹟。

她的手,在桌子的抽屜裡摸索著。

那裡,有個便當和一封信。

她有注意到,他每天的中飯都是麵包或泡麵隨隨